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关于环境监测特种气体供应商比选的公告
为满足我站环境监测工作需要,保障实验耗材高效供应,现拟对环境监测特种气体供应商进行公开比选,为我站提供特种气体供货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比选单位名称: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比选项目名称: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特种气体供应商比选项目
三、项目比选地点: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四、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本项目为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工作中使用的特种气体供货保障服务,服务期间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配送,应急情况需24小时保障服务,做到随叫随到。
2、采购范围:主要包括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及前处理辅助载气、燃气及助燃气和标准气体,需求清单详见附件2《特种气体需求清单》,未列入清单中的其余种类气体在日常购买时按照当时的市场价进行核算。
五、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六、服务保障要求:1、能为我站环境监测过程中涉及的特种气体提供送货保障服务;2、为我站实验室提供产品市场询价服务、市场销售情况和质量咨询服务;3、供货周期自订货之日起原则上不得超过5天;4、提供产品“三包服务”,当所供商品不符合我站使用要求时,服务商须无条件提供产品退换货服务;5、提供送货上门服务,非特殊情况我站不派人到门店自行取货;6、我站所订购的所有货物均需有专人签字收货,并将此作为后期支付货款的依据,未经收货人员同意,严禁服供应商将货物随意交由他人代收;7、送货服务根据采购人需要,分散供货,集中结算,结算时间根据金额大小确定,原则上供货费用在5000元左右结算一次,结算时由供应商提供送货单、有效发票;8、服务商须承诺所供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若发现服务商所报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和承诺的优惠价,我站有权解除合约;9、送货过程中的人员、车辆、物资安全由供货商自行负责。
七、比选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
(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能够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以及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的能力;
(三)特种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比选资料(投标文件)
比选资料(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2、特种气体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国家相关职能部门颁发的销售或运输许可证;
4、特种气体需求清单报价单(附件2);
5、服务保障方案及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6、商品价格优惠承诺书(格式自拟);
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供货服务业绩证明(3份),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未提供合同复印件者此项不予认可。
9、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资料每页盖章并装订成册(1正2副),密封并盖章后,在开标前(2022年11月25日10时00分前)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到比选评审室(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江老师 电话:15108109830)参与开标,过期不再受理。比选方将对《比选资料》组织评审组进行审查、评分并留存该资料。
九、废标
本次比选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报名家数或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比选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比选任务取消的。
十、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申请人需在2022年11月22日17:30前将比选报名表(附件1)及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本次比选指定邮箱335823832@qq.com。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15108109830
监督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15859124236
十一、比选时间及地点
2022年11月25日10时00分在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办公室组织比选评审。
十二、成交人确认方式
竞标人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为中标人;报价最低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十三、比选结果公告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特种气体供应商比选结果,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发布。
十四、对供应商的评价考核
特种气体中标供应商,由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每两个季度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核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产品质量、价格情况、服务保障、服务信誉等方面。评价等级分别为“优、良、差”3个等次。评价等级为差的,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有权终止其合同。
十五、其他
涉及供货验收、结算时间及付款方式等相关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并约定。
四川省遂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