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度企业环境
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18﹞531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环办函﹝2021﹞61号)和《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市两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遂环函〔2021〕32号)要求,经企业自评、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初审、生态环境局综合审核等流程,形成了初评结果,现将2020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初评结果同步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182.148.109.13:8080)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16日止。
公示期间,各企业可及时查询初评结果,若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6月16日前将正式申诉文件及支撑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众服务平台”,企业登录账号: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初始密码:123@Ab。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后,于6月18日前提交市生态环境局。公众、环保团体或其他社会组织,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将相关材料或证据反馈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联 系 人: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冯虹
联系电话:0825-2391007 18282580833
邮 箱:21646632@qq.com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路228号
邮 编:629000
附件:遂宁市2020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统计表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