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1—2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通报

 

关于2020年1—2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通报

 

近日,我市通报了2020年1—2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文公开如下。

一、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今年1-2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96.7%,同比上升6.9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值(83.8%)高12.9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8.0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3%,较全省平均值(49.5微克每立方米)低1.5微克每立方米;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7.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2.6%。

综合分析,从成都平原地区来看,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PM2.5、PM10三项指标分别列居第1、第2和第2位;从全省来看,三项指标分别列居第4、第7和第8位。

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空气质量情况

(一)PM2.5监测结果

PM2.5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安居区检察院、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分别是36.3、44.2、44.6微克每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石溪浩、蓬溪县实验中学、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分别是52.6、51.8、51.1微克每立方米。

我市9个站点PM2.5均同比改善,同比改善幅度前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安居区检察院、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同比分别下降21.4%、18.6%、16.0%。

(二)优良天数率监测结果

优良天数率从高到低排名第一位的站点是安居区检察院,为100%,并列第二位的是遂宁经开区市监测站和大英县气象观测站,为98.3%;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船山区遂中实验校、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是86.7%、88.3%、89.8%。

我市9个站点优良天数率均同比改善,同比改善前三位的站点是安居区检察院、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分别同比上升11.9%、11.2%、8.5%。

(三)PM10监测结果

PM10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安居区检察院、大英县气象监测站、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分别是57.7、58.0、61.6微克每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是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是73.6、70.6、70.0微克每立方米。

我市9个站点PM10均同比改善,改善幅度前两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同比分别下降22.7%、21.7%。

三、下步工作要求

目前,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正在复产复工,请各地积极主动深入调研,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加强"散乱污"清理整治,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焚烧管控工作,并提前谋划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化工、家具、喷涂、汽修、工业炉窑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附件:1.2020年1—2月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统计表

    2.2020年1—2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