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通报了2019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现公开如下。
一、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我市2019年1-2月空气质量同比继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89.8%,同比上升8.4个百分点,上升比例为10.3%,较全省平均值(74.8%)高15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6,成都平原地区第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为6.7%,较全省平均值(58.3微克/立方米)低6.5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6,成都平原地区第1。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6微克/立方米,下降比例9.0%,较全省平均值(79.9微克/立方米)低3.0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7,成都平原地区第2。
二、全市各站点空气质量情况
(一)PM2.5监测结果
PM2.5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是射洪生态环境局、蓬溪县实验中学、遂宁经开区市监测站,分别是46、46、48微克/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石溪浩、美宁公司、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均为57微克/立方米。
(二)优良天数率监测结果
优良天数率从高到低排名前三位是遂宁经开区市监测站、射洪生态环境局、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分别是91.4%、89.8%、89.8%;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船山区遂中实验校、蓬溪县实验中学、遂宁经开区美宁公司,分别是81.4%、83.1%、83.6%。
优良天数率均同比改善,改善明显前三位是经开区石溪浩、大英县气象监测站、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分别同比上升34.8、26.6、26.2个百分点。
(三)PM10监测结果
PM10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是遂宁安居区检察院、蓬溪县实验中学、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并列),分别是68、69、72微克/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射洪县生态环境局、遂宁经开区美宁公司、市监测站,分别是95、80、79微克/立方米。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直园区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持续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整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前部署安排春夏季节的秸秆禁烧工作,深化联防联控,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附件:遂宁市2019年1-2月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
"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