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遂宁市河东二期给水管网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
一、本项目总投资129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6万元。项目属于给水管网建设,根据《遂宁市河东二期综合市政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分期实施,一期项目主要为供水管网建设,范围包括:河东二期东平大道及东环路沿线,以及已建学校等周边区域,并为永兴镇预留给水管道。项目已取得原遂宁市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遂环评函〔2016〕13 号)。二期工程修建供水管网范围为河东二期规划区全域(含平坝区和浅丘区两部分),并为吉祥组团和永兴镇做给水管道预留。新建给水管网 DN100~DN1000,共计长度约为86873 米(含过街钢管 3869 米、球墨铸铁管 56593米、PE 管 26420米)及附属设施。本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中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并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结论。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设进度,采取分区、分段进行施工,尽可能与沿线城市规划道路同步进行。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期间噪声对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路段应采取防尘措施,尽量减少建筑扬尘;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
(二)项目在管道开挖过程中,采取人工和机械开挖的作业方式,应尽量控制作业范围,减轻对周边环境的破坏,管道埋设后应立即回填覆土并进行生态恢复,弃土方应妥善处置,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要求落实。
(三)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应经沉淀池和隔油池收集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周边现有设施处理。项目在供水前产生的试压、清管废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四)营运期加强管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项目应依法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动工建设。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要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请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