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李杨同志任职转正的通知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9-04-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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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李杨同志任职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局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转为正式任职:
李杨同志任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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