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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李杨同志任职转正的通知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9-04-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李杨同志任职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局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按期转为正式任职:

李杨同志任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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