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1. 单位收支总表
表1-1. 单位收入总表
表1-2. 单位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大英生态环境局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大英生态环境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中、省、市相关方针政策。会同有关单位拟定属地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与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
2、负责属地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属地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核与辐射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单位监督管理饮
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
3、负责属地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指导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属地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4、承担属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预警预报和应急工作。参与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协调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预警工作。
5、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属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上级生态环境单位授权或者委托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6、负责属地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的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7、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制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单位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9、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受市生态环境局的统一领导,行使属地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11、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县(市、区)水利局负责水资源保护,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进行监督。三单位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单位协商机制,按要求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市、区)水利局发布的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协商一致。
(二)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履践致远,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全会精神,提前谋划“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以项目效率革命为抓手,以“3+3+3”项目制度为载体,认真筹谋2025年计划实施、“十五五”规划项目,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成熟建设一批”的项目建设工作格局。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环评审批,在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切实发挥环境决策技术支撑作用。深化包容审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五张清单制度”,对恶意违法行为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立足本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力推进减排、抑尘、禁烧、治车等专项行动,2025年底前完成9家砖瓦行业废气深度治理任务,完成久大蓬莱盐化5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4家25台燃气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加强不稳定达标流域和重点时段水质管控,完成郪江口国控断面平均水质为Ⅲ类目标任务。推进“无废细胞”建设,探索建立“无废园区”,强化固危废安全处置,固危废安全与污泥处置率达到100%,完成石门燃油加工厂等3个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土壤污染地块由2024年的5个减少为3个。确保不发生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三是赓续发力,做好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狠抓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反馈问题时限要求,尤其是市级方案上明确的时限要求,按时序要求完成销号,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情况掌握在一线,问题整改在一线。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英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69万元、上年结转104.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6万元。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25.3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90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环保专项资金增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
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入预算525.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04.68万元,占19.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69万元,占80.0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支出预算525.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49万元,占59.29%;项目支出213.88万元,占40.71%。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25.3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90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环保专项资金增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0.69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6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25.3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8.90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环保专项资金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2万元,占4.84%、卫生健康支出17.41万元,占3.31%、节能环保支出463.58万元,占88.24%、住房保障支出18.96万元,占3.6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0.1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2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49.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实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9.20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的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2025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5年预算数为42万元,主要用于水环境污染防治支出。
8.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6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8.9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1.4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90.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本单位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县外相关单位来大英学习交流以及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31.0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4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环境监察执法、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工作开展。
七、“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90万元,其中:会议费0.9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差旅费21.00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4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
(二)培训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无培训计划。
(三)差旅费较2024年预算增长5%。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出差计划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生态环境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大英生态环境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0.62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7.7万元,增长9.2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大英生态环境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国产化电脑等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大英生态环境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地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大英生态环境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涉及预算525.3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20.87万元;运转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199.8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04.68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监测监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监察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等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