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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射洪香山梁陈村白羽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告知承诺制批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8-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射洪庆宇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射洪香山梁陈村白羽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以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位于射洪市香山镇梁陈村。项目总投资215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1万元。项目占地97172平方米,建设内容:修建鸡舍27栋,有机肥成品库1栋、办公生活用房3栋;购进全自动饲喂系统、清粪系统、通风系统、监控系统和8套无害化处理设备;新建粪污收集管网4.3公里和厂区配套道路3.4公里;场区危崖整治。本项目建成后年出栏660万只白羽肉鸡,年生产鸡粪有机肥13612吨。

    项目经射洪市行政审批局(川投资备【2020-510922-03-03-457434FGQB-0093)备案,根据四川川品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0MA68UJD543)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承诺以及建设单位的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防治污染以及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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