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22〕7号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解除5月7日9时启动的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会商研判,盆地区域污染气象条件逐渐转好,我市空气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按照《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遂污防攻坚办〔2022〕8号)有关规定,我市决定于5月9日10时解除5月7日9时启动的臭氧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时将解除臭氧黄色预警信息通知到有关企事业单位,并持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遂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