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1月2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8日-2022年2月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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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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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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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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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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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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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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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吨/年锂电正极材料项目一期(TJ3标段及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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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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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锂想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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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
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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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四川省射洪市射洪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88号,新增占地面积约44973.77m2,建筑面积84632.7m2。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2608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10万。新建三座生产车间、水洗车间等生产设施,同时建设空压站、冷冻水站、废水处理站等配套公辅、环保设施,新增水洗、烧结、粉碎等设备,形成新增40000吨/年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现有工程产品在一次烧结、破碎后也进行水洗后再进入各车间后续工序,水洗工序的处理能力为50000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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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优化并落实废水处置措施,减少新鲜水用量,节约水资源。检测废水统一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预处理后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31-2020)表1排放限值后,与循环排污水一同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除磁废料、检测废液、废布袋、水洗塔废渣、清洁收尘、废机油和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除尘器收尘返回配料系统循环利用;废匣钵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生产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和热处理废气,进入水洗塔处理后通过30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达标排放。
报告书确定以三元厂房一、三元厂房二边界分别设置 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控制和减小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范围为厂区范围,无环境敏感点。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吸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项目将综合库、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等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循环水站、循环水站、消防水池、管控中心、食堂等区域设置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分类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按规范设置天然气检测报警系统;配备足够的应急物资,确保紧急情况下可有效使用。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保障能力,确保环境安全。
(八)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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