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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3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3-01 19:4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31-202237(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蓬溪县吉星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白酒生产线整体搬迁技改升级项目

蓬溪县上游工业园梨园北路

蓬溪县吉星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昀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遂宁市蓬溪县上游工业园梨园北路,拟将原古蔺县黄荆老林白酒有限公司从古蔺县整体技改搬迁至蓬溪县吉星贡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内。本项目建筑面积1850m2,建设内容包括粮食筒仓区、糠壳库及蒸糠车间、粉碎车间、酿酒车间、不锈钢罐库、综合办公楼(含食堂),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将形成每年880千升(790吨)原酒酿造能力。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9%。

 

 

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运营期下料及破碎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式除尘设备进行除尘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通过集气系统收集后用生物除臭设施进行处理后由15m高烟囱排放;食堂油经烟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天然气锅炉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白酒酿造及包装过程中的生产废水。其中,清洁底锅水循环使用,最终产生的淘汰的底锅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黄水部分用于窖池养护、窖泥制作等,剩余部分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地坪及设备冲洗水通过收集沟收集后汇入冲洗水管道;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7631-2011)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蓬溪县来龙山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污水处理站应落实“预处理+絮凝沉降+厌氧+AO 工艺”的工艺。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选购环保低噪型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应运往指定的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包装材料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回收站;生活垃圾应经袋装收集后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各类固废及渣料分类收集暂存于专门的地点后清运、回用或售出,其中酒糟外售于养殖场;废过滤机芯返回厂家再生回用;废窖泥回用于厂区绿化;筛选杂质、污水处理站沉淀池剩余污泥由环卫人员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纯水系统废反渗透膜以及布袋收尘器产生的收尘灰应回收利用。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水处理站、隔油池、预处理池等设施采取重点防渗。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措施,生产过程中加强室内通风,生产车间必须满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要求;定期做好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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