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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2-14 21:2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1214日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14-20211220(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

射洪市射洪经济开发区

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省射洪市射洪经济开发区内,新征占地面积约168.7亩,属规划的工业用地。建设60000t/a的磷酸铁锂生产线,配套建设供水、供电、循环水站、空压站等公用工程,废水、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库房、储罐等储运工程,以及中控设施、食堂等。项目总投资106000万,其中环保投资7910万元。

施工期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管理,严格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垃圾防治措施,尽量减少施工期间扬尘、施工废水、噪声、建筑垃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废水处置措施。项目污水主要为甲醇精馏提纯废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空压站冷凝水、循环系统排污水等,其中甲醇精馏提纯废水、喷淋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循环排污水、空压站冷凝水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

废气处置措施。烧结合成废气经配备有低氮燃烧器的焚烧炉处理后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导热油加热炉配备有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分别经15m排气筒排放;精馏不凝气和甲醇储罐呼吸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配料粉尘和包装粉尘采用布袋收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烧结合成废气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VOCs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相关限值要求;导热油加热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要求;其余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相关标准要求;施工期施工扬尘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512682-2020)中的相关要求。项目分别以配料车间边界外划定50m、以包装车间边界外划定50m、以甲醇罐区边界外划定100m形成的包络线作为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措施。项目产生的除铁渣、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烧钵由厂家回收,污泥送符合要求的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和食堂废油脂送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导热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球磨机、干燥机、粉碎机、批混机、振动筛等机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并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等。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地下水防治措施。精馏装置区、危废暂存间、罐区、废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池等为区域重点防渗区,原料库房、成品库房、、生产装置区、循环水站、制氮、空分站、消防水池、导热油炉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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