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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通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4-2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现将2020年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今年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97.8%,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较全省平均值(88.4%)高10.4个百分点;PM 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1.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7.6%,较全省平均值(43.3微克每立方米)低1.9微克每立方米;PM 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8.7%。

            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PM 2.5、PM 10三项指标分别列居成都平原地区第1、第2和第2位,全省第4、第7和第6位。

           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空气质量情况

         (一)PM 2.5监测结果

            PM 2.5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安居区检察院,分别是28.6、37.9、38.0微克每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蓬溪县实验中学、船山区遂中实验校、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分别是44.7、44.1、43.4微克每立方米。

           全市9个站点PM 2.5均同比改善,同比改善幅度前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安居区检察院、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同比分别下降26.5%、17.9%、14.7%。

          (二)优良天数率监测结果

           优良天数率从高到低排名并列第一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市监测站、安居区检察院和大英县气象观测站,为98.9%;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船山区遂中实验校、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是90.1%、91.2%、92.9%。

           全市有8个站点优良天数率同比改善,同比改善前三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安居区检察院、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分别同比上升7.0%、6.7%、5.6%。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同比下降0.3%。

          (三)PM 10监测结果

            PM 10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并列第一的站点是安居区检察院、大英县气象监测站,为53.6微克每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经开区石溪浩、美宁食品公司,分别是68.6、66.2、65.6微克每立方米。

            全市有8个站点PM 10同比改善,改善幅度前两位的站点是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射洪生态环境局,同比分别下降18.4%、17.8%;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同比上升4.3%。

            三、下步工作建议

            目前,已进入春夏秸秆集中焚烧敏感期,建议各地及时部署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网格化监管,严防“第一把火”,严防“交界区域烧火”。同时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工业企业VOCs管控和氮氧化物防控,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企业调序生产,尽量避开高温高光照时段,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附件:1.2020年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统

    计表

           2.2020年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统计



      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

     

    附件: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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