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函〔2020〕224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
国庆期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派出机构,各有关核技术利用单位:
国庆节日将至,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意义重大。为有效防范化解辐射安全风险,确保辐射环境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辐射安全责任意识
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常态化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下,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各派出机构、各有关核技术应用单位务必清醒认识到当前辐射安全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和准确把握辐射安全工作规律,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辐射安全事故。
二、突出工作重点,落实辐射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各派出机构要根据前期已开展的辐射环境安全隐患自查情况,进一步梳理问题,排查隐患,及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到辖区内核技术应用单位。对问题较多、问题较大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事业单位开展“回头看”,特别是督导使用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核技术应用单位以严格落实辐射安全风险防控。各核技术利用单位应根据辐射环境安全隐患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辐射安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应急值守,切实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准备
各派出机构、各相关单位要熟悉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将辐射安全工作纳入节日期间总体应急值班工作中;落实节日期间专人值守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带班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突发辐射环境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
四、维护社会稳定,及时上报辐射环境事件信息
各派出机构、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有关信息报告制度和要求,一旦突发辐射环境事件,按规定时限、程序、格式与内容报告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事件信息和处置情况。同时,要积极开展辐射安全知识宣传释疑工作,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做好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市生态环境局国庆期间环境应急值班电话:0825-2391518)。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