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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1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11-24 21:5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111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124-20211130日(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美丰高分子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塑料制品)(一、二期)

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

四川美丰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正检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河东大道旁(小榆坝组团)。总投资4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三座生产车间)、立体库、原料库、公辅工程及办公生活设施等。其中一期建设1条全PE镀氧化物高阻隔膜材、2FFS膜生产线、2条聚丙烯流延功能膜生产线,实现3万吨产能规模;二期在一期已建生产车间内增加4条全PE镀氧化物高阻隔膜材、2FFS膜生产线,实现2.5万吨产能规模。综上,本项目共建设5条全PE镀氧化物高阻隔膜材、4FFS膜生产线、2CPP流延功能膜,形成年产5.5万吨新材料规模。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严格执行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六必须、六不准”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回用;采取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主要运输路线避开敏感目标降低噪声影响;做好表土剥离收集,防止水土流失。

大气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FFS膜生产挤出废气和印刷废气、CPP流延膜挤出废气采用密闭生产线负压收集经1套“沸石分子筛吸附浓缩+蓄热式催化燃烧(RTO)装置”处理后由1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全PE结构镀氧化物膜挤出废气采用密闭生产线负压收集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

水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后和其他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与循环冷却一并排放入园区污水管网。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声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基础减振、密闭空压机房,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主要影响及措施不合格品、氧化铝渣一般固体废物交由有能力处置利用单位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抹布和棉纱、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印刷版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主要影响及措施做好化工辅料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确保达到防渗要求。

环境风险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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