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4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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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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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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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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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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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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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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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泥浆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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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官升镇九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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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凯特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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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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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3万元。占地面积约2772.28m2,利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原明4井井场修建射洪泥浆站,设计钻井液最大储存能力为1300m3,年配置油基钻井液1200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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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完善新增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分别在罐区内和罐区外设置雨水收集沟;雨水收集池:罐区内设置一个雨水收集池(10m3)收集罐区内雨水,罐区外设置一个雨水收集池(5m3)收集罐区外油基装卸口的雨水,雨水收集池收集的雨水用于钻井液配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用污水罐车运至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密闭管汇连接储存油基钻井液的储罐呼吸孔,将油基钻井液储存、维护、装卸车过程及白油储存中产生的废气收集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四)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分类处置措施。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要求。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购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振、消声、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风险物质的管理,规范员工的操作规程,对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进行管理和维护,设置应急处理物资,定期组织演练,保证事故状态下,能第一时间做出处置。
(八)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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