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同意遂宁市开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联网环保检验的函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9-01-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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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开阔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函〔2016〕1210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在用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做好便民服务的通知》(川环函〔2016〕1060号)要求,经你公司申请,2019年1月22日,我局与安居区环境保护局对你公司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开检条件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资料查阅,并提出了相关整改建议。
通过对你公司提交的整改资料和安居区环境保护局的现场核查,你公司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符合我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联网技术规范和建设技术规范要求。经研究,现同意你公司新建机动车尾气检测线与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物防治信息化监管系统联网,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业务。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省相关标准、规范落实好环保检验质量保证的各项措施,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优化检验流程,维护良好检验秩序,杜绝非法中介扰民行为,使机动车环保检验更加优质高效便民。我局将组织安居区环境保护局对你公司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如发现环保检验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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