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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9-02-2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市人民政府:

    2018年是继续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一年。我局根据《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和《遂宁市依法治市2018年度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抓住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这条主线,坚持依法履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

    1.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清理行政权力事项217项,其中行政处罚16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29项,行政奖励13项。按照市委编办的要求,细化职能边界完善权责清单,在局官方网站上公开行政权力事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对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编辑上报所属的行政权力事项,2018年录入数据105条。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环评审批改革,积极参与全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和“三线一单”编制,不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把好项目环评审批关,对符合“5﹢2﹢1”产业政策、有利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满足环保准入要求的项目加快审批进度,为全市发展出好力。2018年,完成环评审批建设项目176个,涉及环保投资5.1亿元,竣工验收23家,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95个、辐射安全许可证38个。

    3.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局《2018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有序推进环保机构改革,优化部门内设科室、单位权力、明确职责,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切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做到符合政策的坚决办,手续齐全的立即办,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后续办理的预约办,提升了审批效能。所有行政审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实现了“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提高了服务质量。

    4.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四个配套办法。深入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化工污染专项执法等专项行动8次,组织交叉执法、夜查暗查、节假日突击查共116次,2018年派发“双随机”执法任务426件,完成率100%,强化双随机检查信息公开,每月通过局官网公开“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并向省环境监察执法局报送相关信息。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持续采取有力措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履行环境管理职责。一是水污染防治方面,扎实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与周边4市11县(区)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联防联控联治,关停禁养区、治理适养区畜禽养殖场1988家,投入3.8亿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3条,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二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落实控车、控尘、控秸、控产和防重污染天气“四控一防”措施,整改省级强化督查涉大气问题238个,整治“散乱污”企业210家,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5万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88%,275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采集农用土壤样品360份,完成率100%。出台《关于加强污染地块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的通知》,完成5个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工作。开展土壤污染隐患和疑似污染地块大排查,整改企业41家。推进土壤污染修复项目2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1个。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1.推进政府立法工作。按照我市立法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市地方立法规划的第二部实体法规《遂宁市观音湖保护条例》提出了可行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积极推动我市立法工作,全力保护观音湖的生态环境。

    2.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遂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印发《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需严格按照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和合法性审查等操作流程,同时积极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开展涉及产权保护、军民融合等专项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我局自行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制度,并及时提交市法制办进行备案审查,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保障公众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方面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成立局重大决策部署事项推进工作小组,严格执行《遂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年内,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会议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合法性,并建立了长效监督机制。

    2.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遂宁市环境保护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四川广略律师事务所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科学决策、规范执法、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8年,法律顾问出具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1份,审查我局签订的合同15份,开展专题讲座1次,参加行政处罚听证会议1次、案审会议1次。

    3.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向各科室(单位)转发学习《遂宁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在日常工作中需贯彻落实政府合同法制审查,统一编号、登记、归档以及定期清理等规定,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纠纷,保障国有资产、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1.严格行政执法程序。2018年,全市环保系统下达处罚决定书195件,罚款1420.85万元,比2017年增加28.6%,查封扣押8件,限产停产11件,移送拘留10件。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无被行政复议决定或行政诉讼判决为撤销、变更、确定违法、责令纠正或者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发生。

    2.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等执法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经法制审核后才提交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2018年,法制机构出具行政处罚法制审查意见12份,组织召开案审会议7次、听证会议2次。

    3.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向各县(区)环保部门转发《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要求县级环保部门在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时,需严格、规范、公正、准确开展环保执法,科学、合理、统一、公开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依法、合理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与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调查,检察机关切实发挥监督作用,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的强大合力。加强与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互动,互通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拓宽获取环境违法犯罪渠道,现已共享非法提铅、渗坑排污、超标排放污染物等诸多信息。2018年,召开联席工作会议2次。

    5.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2018年度,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将我局作出的超过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依规向市法制办报备。

    6.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执法人员廉政教育。全年所有环境执法检查均落实了“一事一表一卡”,要求我局委托执法机构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每月将处罚统计情况上报局纪检组,由纪检组回访被检查对象,严防执法人员吃拿卡要等问题。二是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活动采取集中培训、实战练兵等方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2018年,参加省、市两级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10余次90余人。三是提高法职人员能力水平。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查,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18年法制工作人员参加省、市两级组织的法律法规和依法治理相关培训6次,认真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年对7个执法证进行年度审验,对4个执法证进行注销,对15个执法证进行到期更换,对4个执法证进行新增办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方面

    1.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提升环保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水平,增强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的有效性,我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全面自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12卷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针对案卷评查情况以及评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通报,要求各执法单位进行整改。通过案卷评查,达到了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的目的,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局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与环保业务工作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为全市环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制定《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逐项分解责任、制定责任清单、逐级签字背书。组织开展“严于律己、警钟长鸣”廉政教育活动,召开警示教育会12次,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9部,形成廉政心得体会236篇,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印发《遂宁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坚持以公开为常态,2018年,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务1664条次,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六)依法合理化解社会矛盾方面

    1.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的公告》,将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行使,我局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18年,我局受行政复议1次,已依法依规妥善办理。印发《机关法人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司法建议,全年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2.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信访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限时办结制、领导包案制,努力提升环境信访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2018年,全市环保系统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2397件,其中: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103件,部、省批转22件,12345政府服务热线1599件,12369环保热线248件、群众来信100件、群众来访55件,群众来电270件,办理率、回复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七)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方面

    1.增强环保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制定《会前学法计划》

    《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点》,以党组会、职工会、月例会会前学法和“每月一讲”“每日两听”为载体,持续推进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提升环保队伍法律素养。2018年,局中心组会前学法12次,全局干部职工会前学法12次。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我局《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要求,积极推进“法律七进”。一是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活动,在局机关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省、市两级组织的法治专题培训10余次。二是开展“法律法规进学校”活动,“6.5”期间,会同教育部门紧紧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联合开展“千名萌娃画遂宁”、“环保知识进校园”等活动,为环保事业发展增添活力。三是开展“法律法规进企业”活动,“6.5”期间邀请全市55家重点排污企业参加我局主办的“法律法规进企业知识讲座”,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提升企业环保意识。四是开展“法律法规进社区”活动,充分利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社区宣传,通过设立咨询台、拉横幅、搭展板、播放宣传短片、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接受环保法律法规咨询、受理环境投诉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支持。五是开展“法律法规进乡村”活动。“3.8”妇女节期间,我局妇女同志前往对口帮扶村“大英县枯井村”,开展了环保知识问答等一系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环保主题活动,积极创新组织活动方式,向村民朋友们宣传普及环保知识。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方面

    1.加强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建设。我局于2016年就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变动和人员调整,适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有效指导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2.建立职责清单制度。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能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

    3.积极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印发《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单位)、各县(区)环保部门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任务,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中期督查,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并将每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定程序要求有待完善,需进一步强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性文件届满前的评估以及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评估工作。二是行政执法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的信息反映有时还不够及时。三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环保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宣传方式单一,创新性不足,开展的“法律七进”活动较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以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不出现重大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特别要加强对重点流域(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工作,及时公开环保最新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和便民措施,向公众做好政策解读。四是抓好环境信访工作,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着力解决群众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强化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我市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五是加强普法学习培训,坚持会前学法制度,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基层,进行环保宣传,拓展环保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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