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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7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07 17:4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7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77-2022713(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省海滋食品厂建设项目

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机场快速路北侧XC26-01-112)地块建设

四川省海滋食品有限公司

四川新云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机场快速路北侧XC26-01-112)地块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设1座生产厂房,1栋综合楼及其他生活配套设施,厂房内布设3条午餐肉系列罐头食品生产线、1条小产品罐头食品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午餐肉罐头7350吨,红烧肉、咖喱鸡、五香肉丁罐头等小产品罐头165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4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

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水、空听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锅炉房锅炉排水和其他未预见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污水综合排放准标》(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中国西部现代物流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渠河。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分选肉渣边角料、不合格罐头、隔油池油渣、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采用专用容器存放于生产厂房固废存放区,定期交由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回收处置;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食用油采用专用料桶存放,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废弃油脂回收机构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油炸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高效静电除油净化装置处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安装配套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全封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导排孔引入地表绿化带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报告表将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预处理池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内除重点防渗区以外的其他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危险物质泄露,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园区、政府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八)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2

高智能锂电池涂布设备建设项目

四川省遂宁高新区栖凤中路1号建设

四川托璞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拟在四川省遂宁高新区栖凤中路1号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2栋标准厂房、1栋设备楼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形成年生产500台锂电池涂布设备、分切设备、卷绕设备及NMP回收设备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5万元

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园区污水管网物流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后排至渠河;项目无生产废水。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规范建设,设置防雨、防渗、防晒、防流失等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焊丝、焊(熔)渣、金属粉尘、喷砂除尘灰、废滤芯收集后外售、化粪池污泥由业主单位规范处置;废油脂和餐余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废油脂回收机构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切割烟尘经脉冲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回收处理。焊接烟气经移动式烟尘净化机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房废气经抽风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固化燃烧炉燃烧废气废气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楼顶排放。经处理后的喷粉房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有机废气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限值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在设备选型上应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同时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报告表将危废暂存间、原料库房中储存机油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生产车间、化粪池、隔油池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危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园区、政府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八)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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