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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蓬溪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2-21 18: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评函〔202221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蓬溪县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遂宁市众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遂宁市蓬溪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技术评估和审查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 本项目位于遂宁市蓬溪县赤城镇长岗村,占地面积2.25亩,建设内容主要有灭菌系统设施、辅助设施、锅炉房、冷藏贮存系统、给排水、电气、消防、道路、绿化、供电、通讯等配套设施;还包括除臭、污水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建成后主要服务范围为蓬溪县城及周边乡镇,处理的医疗废物为卫生机构产生的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本项目采用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2.0t/d。项目总投资999.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7.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75%

本项目已取得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蓬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遂宁市蓬溪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蓬发改审2020208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其他相关规划。根据蓬溪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510921202100009号),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

根据四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严格贯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 项目建设施工期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做到文明施工,减少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运营废气主要为暂存库废气、高温灭菌尾气、灭菌小车挥发废气、破碎工序废气等废气经收集管道收集后,采用“高效过滤膜+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经过消毒后通过管网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运期生产废水主要为医废渗滤液、设备清洗废水及高温蒸煮工艺污冷水等,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排入项目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芝溪河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选购环保低噪型设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开挖土石方要尽快落实回填工作;筑垃圾除部分用于回收,剩余部分堆放达一定量时应及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送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运营期医疗废物、破损周转箱、废树脂、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经消毒后送遂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理;废活性炭、废含油棉纱和手套、废过滤膜等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功能性聚合物生产车间、库房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设施采取重点防渗。运营期加强管理和监测防止因物料泄漏造成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要求落实防护措施,期维护各处置设备,改进密封结构和加强泄漏检验减少机械设备故障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主要污染物许可排放量应在排污许可证发放时予以确认。

、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和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请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局(遂宁市蓬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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