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4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1日-2023年4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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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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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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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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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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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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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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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至西充高速公路工程(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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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蓬溪县、南充市嘉陵区及西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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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遂广遂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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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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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调整后主线全长67.644km,调整后线路总体走向、设计等级、设计速度、路基宽度、行车道宽度不变,仍采用高速公路标准,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双向4车道;互通连接线全长5.36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计大桥9998.65m/40座、中小桥355m/6座、中隧道1149.5m/2座、人行天桥及渡槽27座、分离式立交20处、涵洞及通道199道。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蓬溪服务区(K21+800左右))、互通式立交6处(双江(枢纽)、明月、蓬溪北、七宝寺、西充、太平(枢纽))。全线互通式立交连接线全长约5.36km,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
工程占地总面积为477.493hm2,其中工程永久占地448.003hm2,施工临时占地29.49hm2;全线未设置取土场,设弃渣场26处、施工场地17处、施工便道3.82km。主要占地类型为耕地,其次为林地;遂宁段涉及基本农田123.5902hm2,南充段涉及基本农田99.8338 hm2。项目实际总投资45.9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366.63亿元,占总投资的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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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因遂西高速公路已建成运行,根据《遂宁至西充高速公路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019年1月),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措施重大变更审批手续,实施了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及变更报告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已实施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
同时,遂西高速公路各项临时工程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恢复。
项目未在自然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弃渣场、取土场、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并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敏感区域环境的影响。
施工场地的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利用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作农灌、绿化等。涉水桥梁施工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钢护筒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通过优化拌合站位置,采取密闭拌合并对沥青拌和设备配置消烟除尘装置,混凝土配料、搅拌等环节安置高效除尘设备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沥青烟、粉尘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格做到施工场地“六必须”、“六不准”。弃渣送渣场堆存并及时对渣场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二)营运期
半边街、浸水湾、何家坝村、陈家大院子、李家桥、七宝寺村、碑垭沟村、五里店村、湾头户、曹家沟、太极宫村等10处敏感点共计修建声屏障2714米,控制和减缓近、中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针对仅远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预留跟踪监测及声环境保护措施资金,控制远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服务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附近沟渠;收费站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农灌或绿化,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在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路段采用加强型防撞栏。在赤城湖1#大桥、赤城湖2#大桥、陈家院子大桥、付家中桥两侧醒目位置设置限速、提醒等警示标志。赤城湖1#大桥、赤城湖2#大桥、陈家院子大桥、付家中桥路段路(桥)面上均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对桥面径流统一收集至沉砂缓冲池沉淀、过滤处理后达标排放于农灌沟渠,不直接排入赤城湖入湖河流。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和降低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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