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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7-30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7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30日-2025年8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蓬兴101井建设工程

射洪市仁和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中油气矿

重庆精创联合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新建蓬兴101井试采站1座,站场配套新建单井集气工艺流程1套,包括井口装置1套、水套加热炉1套、分离计量橇1套、干法脱硫装置1套、放空分离器1套、气田水罐1套、油罐2套以及其他公共辅助工程。

新建蓬兴101井出站T接集输管道1条,同沟敷设通信光缆1条,管道长度0.39km,设计输气量40×104m3/d。

项目总投资2756.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元。

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进行建设,落实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运行。项目管线临时性占用基本农田,你公司应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善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用的耕地进行复耕复植。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场地的位置和布设,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和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

(三)加强各类废水处理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施工期施工废水循环使用,管道试压采用洁净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已有施设收集后用作周边农肥。试采期气田水、脱硫单元气田水和脱硫废水、检修废水暂存于气田水罐,放空分离液暂存放空分液罐,定期转运至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理。

(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施工废料收集后回收利用或交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试采期项目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不在现场存储,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滤芯、检修废渣等危险废物由作业区统一收集后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含油污泥清掏后直接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洒水降尘、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试采期检修、事故放空废气经放空管排放。

(六)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采用安装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维修与保养,降低因气流摩擦产生的气流噪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结合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保纠纷。

(七)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

(八)严格落实并强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政府、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九)工程施工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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