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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4月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4-08 22:3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4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48-2022414(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华201-6-H2井钻井工程(重新报批)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金家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该工程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金家镇圣寿村6组,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2128日经我局《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金华201-6-H2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遂环评函﹝202212号)批复。目前工程未动工。

现因项目建设规模调整,项目拟在金华201-6-H2井钻井工程基础上新增金华201井钻井工程。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该项目调整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调整后,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现有金华201-6-H1井已建井场新建2口勘探井(金华201-6-H2井和金华201井),不新增占地。金华201-6-H2井设计井深为4328m(垂深2008m,水平段1100m),金华201井设计井深为3500m(垂深1800m,水平段1500m),井型均为水平井,井别均为勘探井,目的层为沙溪庙组,采用ZJ40钻机进行钻井,完钻后进行压裂测试。钻前工程依托金华201-6-H1井钻井工程的钻前设施,本次项目仅包括钻井工程、压裂测试、拆卸设备和井场清理等。项目采用清水钻+水基+油基钻井液相结合的方式钻进,导管段0~50m采用清水钻进,一开(50m~400m)采用水基泥浆钻进,二开(400m~目的层)采用油基泥浆钻进,钻井周期约为6个月。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万元。

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SY5225-2019)等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要求,规范井场及燃烧池的建设,避免发生环境纠纷。严格落实钻井废水、岩屑、泥浆及噪声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后,方可实施钻井作业。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钻井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如燃烧坑、临时性活动房等)进行迹地恢复。

(三)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农用,不外排。钻井废水现场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配置水基泥浆,剩余部分废水和洗井废水、方井雨水用于配置压裂液;压裂返排液优先用于区块其他井场配置压裂液,剩余不能回用压裂废水转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管理措施,防止废水外溢。

(四)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及暂存、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油基岩屑经收集罐收集后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统一回用配置油基钻井液,转移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废水基泥浆和水基岩屑和外运至砖厂或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送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钻井工程使用的柴油发电机应选用轻质燃油环境友好燃料,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由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油、油基泥浆和油基岩屑的暂存和储运采用密闭罐,控制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测试放喷废气、事故燃烧废气由专用管线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

(六)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总图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对受噪声影响的农户实施临时撤离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噪声不扰民。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钻井基础区域、放喷池、应急池、油罐区、隔油池及岩屑灌区等重点防渗区严格进行重点防渗,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八)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严格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废水泄露、外溢,井喷失控,废水运输过程中等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防治因安全事故带来次生环境影响。强化固井作业,实时监控钻井液、堵漏等措施。

(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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