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23年生态环境统计公报
按照《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号)等要求,现将遂宁市生态环境统计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统计范围
全市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共有五类,分别为: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和移动源。
(一)工业源主要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中纳入重点调查的工业企业(不含军队企业)。
(二)农业源主要为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三)生活源主要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的第三产业以及居民生活源,其中居民生活源范围包括城镇和农村。
(四)集中式主要为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处理)单位。
(五)移动源主要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沥青道路铺装、储油库。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3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5183.30万吨,其中:工业源废水排放量1118.1万吨,生活源废水排放量14043.05万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排放量22.16万吨。
遂宁市2023年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5795.19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258.31吨,生活源排放量25529.1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7.78吨。
氨氮排放总量2559.7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5.84吨,生活源排放量为2542.34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1.52吨。
总氮排放总量为4038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89.73吨,生活源排放量3945.43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2.84吨。
总磷排放总量318.1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4.88吨,生活源排放量313.08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0.14吨。
遂宁市2023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排放情况,其中: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各污染源排放以生活源排放为主,工业源和集中式排放较低(详见表1)。
表1 2023年全市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2023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652.27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968.03吨,生活源排放量684.02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0.22吨。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5859.38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578.55吨,生活源排放量602.73吨,移动源排放量3677.33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0.77吨。
颗粒物排放总量1943.94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816.81吨,生活源排放量1096.64吨,移动源排放量30.39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0.1吨。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6851.86吨。其中:工业源排放量1305.59吨,生活源排放量3099.61吨,移动源排放量2446.66吨。
遂宁市2023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其中: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工业源为主;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以生活源为主(详见表2)。
表2 2023年全市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四、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202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2.3万吨,综合利用量108.22万吨(其中往年贮存量0.36万吨),处置量3.42万吨(其中往年贮存量0.02万吨),贮存量1.03万吨,倾倒丢弃量0吨(详见表3)。
(二)危险废物: 2023年全市危险废物上年末贮存量25.61吨,产生量552.05吨,利用处置量556.69吨(送持证单位量546.09吨),本年末贮存量20.97吨,倾倒丢弃量0吨(详见表3)。
表3 2023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表

说明:因小数点四舍五入的原因,个别指标数据分项之和与总数有少许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