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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1—5月环境空气质量的通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6-1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我市2019年1—5月环境空气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城区空气质量情况

    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我市2019年1—5月空气质量同比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92.7%,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上升比例为28.5%,较全省平均值(86.7%)高6个百分点,排名全省第6,成都平原地区第1。PM 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较全省平均值(42.5微克/立方米)低4.3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7,成都平原地区第2。PM 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9.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3%,较全省平均值(63.6微克/立方米)低3.9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6,成都平原地区第2。

    二、全市各站点空气质量情况

    (一)优良天数率监测结果

    优良天数率从高到低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射洪生态环境局、市监测站,分别是94.56%、93.92%、93.71%;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经开区石溪浩、船山区遂中实验校、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分别是89.44%、91.39%、91.55%。

    (二)PM 2.5监测结果

    PM 2.5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市监测站、大英县气象观测站、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射洪生态环境局并列第三),分别是35.9、36.1、37微克/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是船山区遂中实验校、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安居区检察院,分别是42.3、42.2、39.4微克/立方米。

    (三)PM 10监测结果

    PM 10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安居区检察院、大英县气象观测站、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是53.8、55.9、56.1微克/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是射洪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分别是73.9、64.7、62.6微克/立方米。

    三、下步工作要求

    夏季高温强光照天气来临,各县(区)、市直园区要加大臭氧污染防控力度,持续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污染整治,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适时开展夏季错峰,减少污染物排放。

    附件:遂宁市2019年1—5月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统计表

      遂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附件

    遂宁市2019年1—5月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统计表

    县(区)

    、园区
    监测站点 优良天数率 细颗粒物

    (PM2.5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二氧化氮

    (NO2
    二氧化硫

    (SO2
    臭氧

    (O3
    一氧化碳(CO) 综合指数
    (%) (μg/m3 (μg/m3 (μg/m3 (μg/m3 (μg/m3 (mg/m3
    遂宁经开区 石溪浩 89.44 39.1 59.4 26.7 10.6 130.2 0.8 3.82
    市监测站 93.71 35.9 58.5 23.3 7.7 125.2 1 3.60
    美宁食品公司 91.55 42.2 64.7 28 10.1 131 1.1 4.09
    市河东新区 行政中心 94.56 37 56.1 23.6 11.1 126 1 3.67
    船山区 遂中实验校 91.39 42.3 62.6 24.4 5.5 97 1.2 3.71
    安居区 安居检察院 92.05 39.4 53.8 12.3 6.9 135 1.1 3.44
    蓬溪县 实验中学 92.00 37.5 56.2 17.3 5.9 120 1.1 3.43
    射洪县 生态环境局 93.92 37 73.9 18 3.5 115 1.3 3.66
    大英县 气象观测站 92.62 36.1 55.9 14.5 5.1 125 1.1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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