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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勾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0-24 17: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评函〔2023〕72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四川勾通钢结构工程

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勾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勾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星大道410号,租用四川盛利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6000 m2,配套相应的生活办公设施;在生产厂房内设置阻尼机、矫正机、抛丸机、龙门焊机和剪板机等设备,形成钢构件产能5000t/a,其中桥梁用钢构件500t/a,厂房用钢构件4500t/a。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76.7万元。

项目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203-510924-04-01-905700】FGQB-0140号),所在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并取得审查意见(环审〔2022〕171号),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再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已建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焊接打磨废气经可调节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焊接烟气、打磨粉尘及抛丸粉尘一并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涂装废气经密闭伸缩式喷漆房收集后,通过纸盒过滤+过滤棉去除水分和漆雾,再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用集气罩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再由1根6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边角料、焊渣、焊丝头、金属粉尘、废水性漆桶等。生活垃圾收集在垃圾桶里,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每日使用加盖塑料桶进行收集,收集后由专人每日清运;边角料、焊渣、焊丝头、金属粉尘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水性漆桶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主要包括漆渣、废油漆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机油及其包装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喷漆手套、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分类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项目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油漆库房、喷漆房。一般防渗区为厕所、化粪池、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和生产厂房。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办理排污登记。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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