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决算
公开时间:2019年9月17日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11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31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32
第四部分附件 37
附件1 37
第五部分附表 5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5
二、收入总表 55
三、支出总表 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5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5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5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5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5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5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5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确定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参与特大、重大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协调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办法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使用审批。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市内重要环境保护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的联系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一年来,我局坚定不移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为主线,推动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工作导向,开拓了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履职效益
(1)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推进
一方面,牵头制定遂宁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央督交办的168件信访投诉所涉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央督反馈意见明确我市的2018年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省督问题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分别完成95.87%、96.81%。另一方面,聚全市之力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回头看”工作,交办的环境投诉举报件103件已全部办结。在全省率先以“十条禁令”形式严防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刀切”行为,率先修订《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省委《每日要情》和省迎央督办《工作动态》《工作专报》采编我市边督边改信息共10条,省市有关媒体多次报道遂宁整改成效。
(2)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实施污染防治靶向施策、精准打击。在城区,重在治气。实施污染源清单制管理,落实控车、控尘、控秸、控产和防重污染天气“四控一防”措施,整治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97家、“散乱污”企业210家,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5万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88%,全市空气质量在成都平原城市群保持前列。在农村,重在治水,坚持“河长﹢警长”模式,探索推广“技术河长”,与郪江、琼江上下流域4市11县(区)同防同治,推进砂石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关停拆除非法码头175座,生态复绿165.7亩,关停或治理畜禽养殖场累计达1988家,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在全域,重在管土。与各县(区)、园区和44家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双向责任书”,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度任务,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完成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工作。安全转运危险废物1.2万吨。2017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我市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资金累计已达51.9亿元。
(3)服务发展能力持续提升
以“三线一单”编制和管控为重点,强化规划环评,优化项目环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完成规划环评5个,政务中心窗口和环评科室实现集成办公,审批效率明显提升,审批项目环评176个、比2017年增加29.4%。大力支持遂宁“5﹢2﹢1”产业集中发展,确保射洪绿然10亿瓦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广义微电子8英寸集成电路外延片生产项目等一批高精尖项目顺利上马。将80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环境信用管控,引导52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9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4)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集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组织专项执法检查8轮,检查企业865家,执行暗查夜查85次,完成双随机执法任务426起、派发任务439起,完成率100%。下达处罚决定195件,罚款1420.85万元、比2017年增加28.6%,查封扣押8件,限产停产11件,移送拘留10件。全市受理12369、12345等热线投诉2397件,办结率100%。妥善处理6·17遂宁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液氨泄漏等6起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核与辐射安全稳定可控。
(5)环保大宣传格局基本形成
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妥善应对网络舆情,联动各级各部门、中小学校和大专院校等构建环境保护“大宣传”格局。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推动生产生活理念绿色化,参与并配合开好第四届“绿经会”和首届“绿科会”,国内外领导、院士齐聚遂宁共商绿色发展。全力打造环保宣传矩阵,主动与省市媒体沟通,定期召开环保新闻发布会,在报刊、电视、微博、公众号等载体上报道3400余条次,累计点击量达到近百万次。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我们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部门内部员工进行了调查了解,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本部门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准确情况,促使社会经济发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评价。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其他事业单位2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纳入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遂宁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遂宁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本年收入、支出总计5835.93万元,比2017年3811.31万元增加2024.62万元,增幅53.12%,主要是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预算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本年收入总计4573.93万元,比2017年3223.56万元增加1350.37万元,主要是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3.37万元,占85.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60.56万元,占14.44%。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本年支出总计3088.35万元,比2017年2526.62增加561.73万元,增幅22.22%主要是增加省级环保项目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2009.05万元,占62.3%;项目支出1079.3万元,占37.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24.45万元。与2017年3696.1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8.29万元,增长38.64%,主要是追加省级环保项目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3.3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68.49万元增加104.76万元,增幅4.24%。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3.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74万元,占4.96%;医疗卫生支出59.02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123.25万元,占4.79%;节能环保支出2263.24万元,占87.9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73.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23.91元,完成预算98.1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2.7元,完成预算67.16%。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0.66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3.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数为35.94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8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8.57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 支出决算为233.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察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4.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察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99.0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决算为29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噪音(项):支出
决算为4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项):支出决算为99.29万元,完成预算100%,
1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10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18.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4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数为12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7.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5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0.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67万元,完成预算60.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批次减少等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38万元,占8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29万元,占13.66%。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无人员因公出国。
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3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57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皮卡车1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2辆、皮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81万元。主要用于所环保监测监察执法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76万元下降3.25%。主要原因2018年中省环保督察公车运行费较高及2017年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8.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环保监测监察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769人次,共计支出8.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主要用于部、省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工作、省环境监测监察业务检查,环保督察、各地市(州)业务单位相互学习调研及区县来市局汇报工作。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1万元,占1.31%。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批次减少等费用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4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总体较好。财政资金在预算范围内得到有效利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资金预算存在部门预算经济科目不理想、部门预算与单位工作安排衔接不精确、有些工作安排与预算支出统筹不到位。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我局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全国第二次污染普查”“特种车辆采购”“声功能评估调查工作”“环境空气质量激励”“环境监测业务”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全国第二次污染普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7.98万元,执行数为88.39万元,完成预算的75%。通过项目实施,已基本完成中省下达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完成本辖区数据收集与分析,前期数据整理等工作。为2019年污染普查工作的绩效开展奠定了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污染普查数据逻辑性等数据质量还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深入开展调研分析,督促三方机构把好数据质量关。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第二次全国污染普查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17.98 | 执行数: | 88.39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7.98 | 其中-财政拨款: | 88.39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全面完成中省下达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完成本辖区数据收集与分析,前期数据整理等工作。 | 已基本完成中省下达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完成本辖区数据收集与分析,前期数据整理等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污染普查范围 | 全市 | 全市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污染普查数据要求 | 符合中省数据质量要求 | 符合 | |
效益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第一阶段2019年底 | 2019年完成 | |
效益指标 | 成本指标 | 普查成本投入 | 117.98万元 | 88.39万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污染普查数据摸底 | 促进政策研究 | 促进政策研究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污染普查数据对政策影响 | 长期 | 长期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污染普查数据过关率 | 100% | 100% | |
2.我局特种车辆采购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57万元,执行数为17.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按采购要求完成特种车辆采购及上户,保障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生态环境局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57 | 执行数: | 17.57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57 | 其中-财政拨款: | 17.57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按要求采购特种车辆,保障环境保护工作需要。 | 完成特种车辆采购及上户,并正式运行。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数量 | 1辆 | 1辆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质量及程序要求 | 符合 | 符合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排量 | 1.8升 | 1.8升 |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对环境保护工作的促进作用 | 保障运行 | 保障运行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质量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3.遂宁市声功能区评估调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1.2万元,执行数为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已完成全市声功能区评估调查报告调整方案,促进了全市环境保护声功能区调整工作的落实。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声功能区评估调查经费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1.2 | 执行数: | 41.2 | |
其中-财政拨款: | 41.2 | 其中-财政拨款: | 41.2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编制全市声功能区评估调查报告调整方案 | 已完成全市声功能区评估调查报告调整方案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声功能区评估调查方案 | 1份 | 1份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调查编制要求 | 符合 | 符合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8年12月 | 2018年12月 | |
效益指标 | 效益指标 | 对环境保护工作作用 | 促进 | 促进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质量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4.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5万元,执行数为93.6万元,完成预算的89.14%。通过项目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方案,落实空气质量达标的实施措施,以解决遂宁市区域范围内空气质量问题。有效促进遂宁市空气质量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资金存在结余。下一步改进措施:空气质量激励资金继续用于2019年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项目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5 | 执行数: | 93.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 | 其中-财政拨款: | 93.6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编制遂宁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落实空气质量达标的实施措施,以解决遂宁市区域范围内空气质量问题。 | 过公开招标方式(SCGX【2017】002号)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方案,中标金额93.6万。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方案1套 | 按要求完成 | 按要求完成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符合要求专家评审市政府审核通过 | 符合 | 符合,验收通过 | |
效益指标 | 实效指标 | 2018年3月完成 | 完成 | 完成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实施后改善空气质量 | 促进 | 促进 |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 | 人民群众认可,方案可执行,群众满意 | 满意 | 满意 | |
5.环境监测业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7万元,执行数为84.05万元,完成预算的71.83%。通过项目实施,完成生态环境厅下达监测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酸雨监测。监督性监测运行费我市国、省、市控企业共计50家,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保障水质自动站运行,定期开展仪器设备维护,开展核与辐射监测。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
项目名称 | 环境监测业务经费 | ||||
预算单位 | 遂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17 | 执行数: | 84.05 | |
其中-财政拨款: | 117 | 其中-财政拨款: | 84.05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1.环境质量监测主要包括: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酸雨监测。2.监督性监测运行费我市国、省、市控企业共计50家,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3.保障水质自动站运行4.定期开展仪器设备维护5.开展核与辐射监测。 | 完成生态环境厅下达监测任务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声环境及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酸雨监测。监督性监测运行费我市国、省、市控企业共计50家,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保障水质自动站运行.定期开展仪器设备维护.开展核与辐射监测。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报告数量 | 180份 | 180份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环境监测调研 | 5篇 | 5篇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对环境监测工作 的促进作用 | 有效促进 | 有效促进 | |
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 | 环境质量 | 促进改善 | 促进改善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 | 满意 |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1.6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门预算经济科目不理想,部门预算与单位工作安排衔接不精确,有些工作安排与预算支出统筹不到位;二是由于环保机构改革问题,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三是对未对下级预算单位进行整体绩效评价。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财政资金预算的准确性,提高部门预算工作质量;二是根据环保机构改革设置及时修订完善部门内控制度;三是积极开展对下级预算单位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评估项目(编制遂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大纲)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存在的问题:项目按照公开招标后合同约定未按时完成,二是资金使用在当年结转下年。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加快完成审核进度,二是根据合同规范使用预算资金。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74 万元,比2017年减少15.09万元,下降23.7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为配合部门业务开展,用于部门内部在职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工作外部培训的经费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支出。
2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支出。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2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为本部门各单位正常运行提供服务的支出。
2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2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6.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按照《遂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遂财绩〔2019〕6号)要求,现将我局(含下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我局属行政机关,市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内设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行政审批科、土壤环境与自然生态科、政策法规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7个: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中心,市环境安全信息中心。局机关与下属事业单位集中办公,办公地址为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确定的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参与特大、重大和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协调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目标责任制、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全市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章、办法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放许可证的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工作,组织实施或受市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向市政府提出新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查、审批建议,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核安全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审批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销售、使用审批。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工作,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恐怖袭击工作。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监测和监察工作。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全市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负责环境统计工作。
(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协调市内重要环境保护活动和区域合作,管理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国际环境保护组织的联系工作。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全市环境保护系统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人员概况
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1名。事业单位共核定编制109名,其中: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编制21名,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60名,市环境安全应急中心编制7名,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编制8名,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编制7名,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编制3名,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中心编制3名。现共有在职在编人员96人,临聘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我局2018年实现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5,835.93万元,同比上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额3,696.16万元增加2,139.77万元,增幅57.89%,原因为环保专项资金预算环境监测监察及环保督察专项预算增加;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573.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63.3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中:基本支出拨款2,133.79万元,用于人员经费及行政运行办公费等支出,项目支出拨款3,703.53万元。用于环保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
(二)2018年部门财政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财政支出执行即实际支出共计2,573.25万元,同比上年财政支出2,468.48万元减少104.77万元,减幅4.24%,原因为环保项目支出减少。2018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2,551.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21.02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519.1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中:基本支出1,69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56.3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40.87万元;项目支出876.0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79.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3.25万元。在总经费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43.21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34.81万元,公务接待8.4万元。比“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00.98万元减少57.77万元,减幅57.21%。同比上年“三公”经费支出62.54万元下降19.33万元,降幅30.91%。原因为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公车运行费减少及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及决算相关制度规定执行部门预算及决算,并报市财政局审批,根据《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遂财预〔2018〕10号)批复2018年预算年初预算收入2,852.12万元(上年结转1,183.87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8.25万元),预算支出2,852.12万元,同比2017年年初预算2,473.65万元减少378.47万元,减幅15.30%,原因为年初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预算减少。支出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100.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1.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万元。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1,161.1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991.06万元,公用经费170.12万元。其支出预算中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90.94万元。
2018年预算收支调整预算对比如下
预算项目 | 年初预算(万元) | 调整预算(万元) | 决算(万元) |
当年财政拨款 | 1668.25 | 4573.93 | 4573.93 |
上年结转 | 1183.87 | 1263.39 | 1262.00 |
收入预算合计 | 2852.12 | 5837.33 | 5835.93 |
基本支出 | 1161.18 | 2133.79 | 2009.51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1161.18 | 2133.79 | 2009.51 |
项目支出 | 1690.94 | 3703.53 | 1079.31 |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 | 1690.94 | 3703.53 | 1079.31 |
支出预算合计 | 2852.12 | 5837.32 | 5835.93 |
本年结转 | 0 | 0 | 2628.13 |
2018年初我局(含下属事业单位)结转指标1,183.87万元,由“环境空气质量激励资金”、“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环境监管专项资金、“环保应急机动保障资金”等中、省、市专项构成;2018年末结转指标2,628.13万元,由“环境空气质量激励专项资金”、“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环境监管专项资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与监管设施运维保障资金”等中、省、市专项构成。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决算支出执行情况
我局2018年6月、9月、11月及全年执行进度达到本部门执行进度。我局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全年决算支出情况如下:
项 目 | 财政拨款支出(单位:万元) | 其他支出 (单位:万元) | 小计 (单位:万元) |
基本支出 | 2009.05 | —— | 2009.05 |
其中:人员经费 | 1867.87 | —— | 1867.87 |
日常公用经费 | 1411.82 | —— | 189.02 |
项目支出 | 1079.31 | —— | 1079.31 |
合计 | 3088.36 | —— | 3088.36 |
2.“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1)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项 目 | 2018年预算(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21.98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79 |
其中:购置经费 | 0 |
运行维护费 | 79 |
合计 | 100.98 |
我局(含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金额为100.98万元,同比2017年年初预算99.66万元减少1.32万元,减幅1.32%,原因为年初预算减少。“三公”经费预算全部为财政拨款资金,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及市级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
(2)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项 目 | 2018年决算(万元)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8.92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52.38 |
其中:购置经费 | 17.57 |
运行维护费 | 34.81 |
合计 | 61.30 |
我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00.98万元,实际支出61.30万元,差额指标部分均在2018年底收回。
(3)“三公”经费与上年对比情况
项 目 | 2017年决算(万元) | 2018年决算(万元) | 增减百分比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0 | 0 | - |
公务接待费 | 8.4 | 8.92 | 6.19%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54.14 | 52.38 | -3.33% |
其中:购置经费 | 0 | 17.57 | —— |
运行维护费 | 54.14 | 34.81 | -35.8% |
合计 | 62.54 | 61.30 | -2% |
从上表反映,本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大幅下降,下降了43%,原因为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公车运行费减少及公务接待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支出。
3.节能降耗管理情况
能耗情况与上年度对比情况表
项目 | 2017年能耗 (万元) | 2018年能耗 (万元) | 增减百分比 |
水 | 1.73 | 0.67 | -61.27% |
电 | 37.25 | 29.84 | -19.89% |
车辆燃油 | 42.08 | 34.81 | -17.28% |
合计 | 81.06 | 65.32 | -19.42% |
从上表反映,本年度能耗情总体情况较上年度有所改善。电费减少,是因为我局环境监测站设备注重节约能源运行。公车燃油费大幅减少是因为公车改革后公车数量减少。
(三)综合管理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资金管理方面,各项资金均实行专款专用,严格依法依规执行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做到信息及时公开,资产管理规范有序,账物清楚,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整体绩效
1、履职效益
(1)环保督察整改推实推进
一方面,牵头制定遂宁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切实加强问题整改,央督交办的168件信访投诉所涉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央督反馈意见明确我市的2018年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省督问题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分别完成95.87%、96.81%。另一方面,聚全市之力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回头看”工作,交办的环境投诉举报件103件已全部办结。在全省率先以“十条禁令”形式严防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刀切”行为,率先修订《环境保护职责分工方案》,省委《每日要情》和省迎央督办《工作动态》《工作专报》采编我市边督边改信息共10条,省市有关媒体多次报道遂宁整改成效。
(2)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明显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实施污染防治靶向施策、精准打击。在城区,重在治气。实施污染源清单制管理,落实控车、控尘、控秸、控产和防重污染天气“四控一防”措施,整治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97家、“散乱污”企业210家,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5万辆,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9.88%,全市空气质量在成都平原城市群保持前列。在农村,重在治水,坚持“河长﹢警长”模式,探索推广“技术河长”,与郪江、琼江上下流域4市11县(区)同防同治,推进砂石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关停拆除非法码头175座,生态复绿165.7亩,关停或治理畜禽养殖场累计达1988家,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在全域,重在管土。与各县(区)、园区和44家重点监管企业签订“双向责任书”,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年度任务,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完成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工作。安全转运危险废物1.2万吨。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我市用于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资金累计已达51.9亿元。
(3)服务发展能力持续提高
以“三线一单”编制和管控为重点,强化规划环评,优化项目环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2018年,完成规划环评5个,政务中心窗口和环评科室实现集成办公,审批效率明显提升,审批项目环评176个、比2017年增加29.4%。大力支持遂宁“5﹢2﹢1”产业集中发展,确保射洪绿然10亿瓦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广义微电子8英寸集成电路外延片生产项目等一批高精尖项目顺利上马。将80家重点排污单位纳入环境信用管控,引导52家企业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完成屠宰及肉类加工、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9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4)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集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组织专项执法检查8轮,检查企业865家,执行暗查夜查85次,完成双随机执法任务426起、派发任务439起,完成率100%。下达处罚决定195件,罚款1420.85万元、比2017年增加28.6%,查封扣押8件,限产停产11件,移送拘留10件。全市受理12369、12345等热线投诉2397件,办结率100%。妥善处理6·17遂宁高金食品有限公司液氨泄漏等6起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核与辐射安全稳定可控。
(5)环保“大宣传”格局基本形成
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妥善应对网络舆情,联动各级各部门、中小学校和大专院校等构建环境保护“大宣教”格局。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推动生产生活理念绿色化,参与并配合开好第四届“绿经会”和首届“绿科会”,国内外领导、院士齐聚遂宁共商绿色发展。全力打造环保宣传矩阵,主动与省市媒体沟通,定期召开环保新闻发布会,在报刊、电视、微博、公众号等载体上报道3400余条次,累计点击量达到近百万次。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我局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本部门内部员工进行了调查了解,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对本部门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准确情况,促使社会经济发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宿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经过认真、客观自评,我局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总体较好。财政资金在预算范围内得到有效利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门预算经济科目不理想,部门预算与单位工作安排衔接不精确,有些工作安排与预算支出统筹不到位;二是由于环保机构改革问题,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三)改进建议
鉴于环境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和敏感性,为切实做好我市环保工作,针对我局实际困难,建议增加单位人员编制和人才引进,同时加大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污染治理的投入。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部门预算质量,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表:
2018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备注) | 得分 | 备注 |
预算编制(10分) | 报送时效(1分) | 基础信息更新(1分) | 部门是否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工作 | 超过规定5个工作日扣0.5分,10个工作日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1 | |
编制质量(2分) | 预算编制准确(1分) | (预算资金总来源-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预算资金总来源*指标分值 | 其中:预算资金总来源是指市级年初预算与执行中追加预算(不含当年中省专款)总和 | 1 | ||
部门预算审查(1分) | 根据市人大预工委对预算草案审查结果进行考核 | 对预工委审查后提出并确需修改的问题,每个问题扣0.02分,直至扣完 | 1 | |||
绩效目标(5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 |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能完整、合理反映部门年度职责履行情况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3分) | 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明确、量化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明确和量化的发现一个扣0.5分,直至扣完 | 3 |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 | 转移支付提前下达(1分) | 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 | 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1分) | 按规定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 | 未按规定编制的,按比例进行扣分。 | 1 | ||
预算执行(20分) | 执行进度(10分) | 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4分) | 按规定及时分配市级财力专项预算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分,否则不得分 | 4 | |
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3分)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一个月内分配中、省专款 | (1-未按规定时间在1个月内分配的中省专款规模÷中省专款总规模)*指标分值 | 3 | |||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3分) | 部门按要求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 部门预算实际列支数÷部门预算总额*指标分值 | 1.8 | |||
预算调整(4分) | 执行中期评估(4分) | 部门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预算结余注销资金)*指标分值 | 当中期评估调整取消资金与结余注销资金之和为零时,得满分 | 4 | ||
行政成本(6分) | 节能降耗(3分) | 严格执行节能降耗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2.5 | ||
三公经费(3分) | 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 | 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数一项超预算扣1分,两项超预算扣2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 | 3 | |||
综合管理(40分) | 债务管理(2分) | 债务还本付息(2) | 按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工作 | 实际还本付息金额÷应付金额×指标分值 | 2 | |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4分) |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2分) | 是否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征收方式执收非税收入,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权限和缓减免的依据,对非税收入进行缓减免 | 发现有未按规定的非税收入项目、标准执收非税收入或有违反规定缓减免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 是否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 发现未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的或者截留、挪用非税收入的,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4分)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 | 实施计划与政府采购预算的一致性 | (1-调整或细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分值 | 2 | ||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执行(2) | 执行的实施计划与备案的实施计划的一致性 | (1-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调整或细化资金/实施计划备案后的资金)*分值 | 2 | |||
资产管理(6分) |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2分) | 考核部门和单位将国有资产纳入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 ①未将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系统管理,每少一个单位扣1分。②未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录入系统,每次扣0.5分。③未落实人员负责管理系统,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情况 |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查任务扣1分。②资产清查结果与财政组织复核的结果误差超过10%的扣1分。③未及时按批复的清查结果进行账务调整扣1分。④未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致系统资产数据与上报财政的资产清查结果不一致扣1分。 | 2 |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2分) | 考核行政事业单位上报国有资产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 | ①未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未及时上报资产报表扣1分。②报表填报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数据不真实,扣1分。③未提交分析报告,对资产变动情况未作分析说明,扣1分。 | 2 | |||
内控制度管理(2分) |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考核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的得分,否则不得分。在本年度内因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造成单位出现廉政风险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不得分。 | 1.3 | ||
信息公开(6分) | 预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按财政局通知要求公开预算,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决算公开(2分) | 除涉密信息外,各部门要在财政部门批复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决算(含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绩效信息公开(2分) | 按要求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其他按要求应公开的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公开的,发现一处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综合管理(40分) | 绩效评价(10分) | 评价项目覆盖率(2分) | 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占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的比重,部门申报绩效目标项目数量的比重,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实施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覆盖情况 | 评价覆盖率=实施绩效评价项目数量/部门管理专项预算项目数量×100% | 1 | |
评价层次(2分) | 部门(单位)是否对下级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 实施评价下级预算单位的得分,否则不得分 | 2 | |||
评价结果报告(2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告自评报告等相关绩效信息 | 未按要求报送的,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改完成率(4分) | 部门是否按要求针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整改落实到位 | 完成率=应制定整改措施的项目数量/部门实际制定整改措施项目数量×100%。 | 2 | |||
依法接受财政监督(6分) | 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2分) | 根据相关自查自纠报告、报表报送时效和质量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自查自纠相关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的,扣0.5分;报告内容不完整,扣1分;报表质量差(如:数据、逻辑、勾稽关系错误)等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重点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2分) | 根据检查组提供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等资料进行考核 | 专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2 | |||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 根据相关整改报告、凭证依据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考核 |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每个问题0.5分,直至扣完 | 2 | |||
整体效益(30分) | 部门整体绩效 |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10分) | 部门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 根据财政局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换算 | 9 | |
(30分) | 部门职能完成情况特性指标(20分) |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中央主管部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各项专项工作任务及其他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汇总梳理形成能够量化衡量且全面反映部门职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若干指标。 | 部门和评价组根据部门实际设置 | 18 | ||
注:若某部门不存在某项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则该评价内容或评价指标不计入该部门考核评价范围,即该部门评价总分=不含该评价内容或指标的评价总分/(100-该评价内容或指标所占分值)*100。 | ||||||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二、收入总表.XLS三、支出总表.XLS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XLS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XLS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XLS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XLS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