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7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大英县年产5800吨新型材料生产建设项目 | 大英经开区内(大英县蓬莱镇郪江东路697号) | 大英县凯瑞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现状企业位于大英县金元镇小林垭村1社,迁建至大英经开区内(大英县蓬莱镇郪江东路697号)。项目占地18735平方米,建筑面积1237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 8900平方米、储存间150平方米、仓库1500平方米、其他功能性用房1820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玻璃钢瓦、采光板、井盖、化粪池、U 型槽、配重块和岩芯箱、塑料颗粒等产品,其中玻璃钢瓦100吨、采光板100吨;井盖300吨、化粪池60吨、U型槽50吨;配重块740吨、岩芯箱2450吨;再生塑料颗粒2000吨(生产再生塑料颗粒5050吨,其中3050用于配重块和岩芯箱生产);合计5800吨/年。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5万元。 |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1)玻璃钢瓦、采光板生产线 颗粒物:切割机底部设置吸尘罩将粉尘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有机废气:将配料区封闭,生产线封闭,在烘烤箱头部设置集气罩,进行负压抽风,有机废气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苯乙烯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4排放限值,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3排放限值。 (2)井盖、化粪池、U型槽生产线 ①井盖、U型槽生产线 颗粒物:捏合机设置密闭房间,上部设置集气罩,模压机上部设置集气罩,下端用垂帘密闭,粉尘和有机废气汇总后先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再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净化效率约75%),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台钻上方设置集气罩,和废旧塑料预处理粉尘汇总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有机废气:与投料粉尘收集措施共用一套收集措施,废气汇总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经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苯乙烯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4排放限值,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3排放限值。 ②玻璃钢化粪池生产线 颗粒物:切割打磨机底部设置吸尘罩,调胶机和缠绕机密闭,调胶机上部设置集气罩,粉尘和有机废气汇总后先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99%),再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净化效率约75%),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有机废气:与投料粉尘收集措施一致,废气汇总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再经二级活性炭处理,最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苯乙烯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4排放限值,VOCs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3排放限值。 (3)配重块和岩芯箱生产线 ①废旧塑料造粒 颗粒物:撕碎机、破碎机位于密闭厂房内,进料口、出料口顶部设置吸尘罩,四周设置软围挡,抽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有机废气:造粒挤塑机设置密闭房间,上方安装集气罩,下方加装软帘,废气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 根15m 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VOCs、苯乙烯、乙苯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3、表4、对应排放限值,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②配重块和岩芯箱生产线 颗粒物:模压车间封闭,拌料机上部设置集气罩,四周设软围挡,混料粉尘与井盖、U型槽生产线投料粉尘及有机废气汇总后一同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再经二级活性炭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特别排放限值。 有机废气:挤塑机及模压机密闭,各产污点上方安装集气罩,下方加装软帘,挤塑废气与造粒有机废气共同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 根15m 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VOCs、苯乙烯、乙苯执行《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 2377—2017)表3、表4、对应排放限值,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食堂废气防治措施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1根排气筒(DA006)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2mg/m3)。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洁水、循环冷却废水,废水污染物主要为pH、COD、BOD5、氨氮、TP、SS等。循环冷却水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经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大英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危险品仓库、树脂搅拌罐区域,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防渗要求;其余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防渗。一般防渗区包括玻璃钢瓦、采光板生产车间其他区域、其他生产车间、库房等,一般固废暂存区防渗性能应与1.5m厚粘土层(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等效。简单防渗区为综合办公楼、道路、停车场等及除以上区域的其余部分,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高噪声源来自于各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如破碎机、搅拌机、风机等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生活垃圾桶装收集后委托环卫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固废: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合格物料经集中收集经厂内破碎机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利用,布袋收集粉尘返回生产线重复利用,废聚酯薄膜集中收集至废膜堆放区,外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边角料经集中收集进入厂内塑料破碎机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滤网、熔块全部交由专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含油、水墨棉纱手套、废矿物油、废树脂、固化剂、促进剂桶、废水墨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为危险品存储区、危废暂存间、包装桶等损坏破裂发生液态物质(机油)泄漏,以及易燃的化学原辅料、回收废塑料、再生塑料颗粒等原辅料或产品为可燃或易燃物质,当易燃物品遇到明火或其他火源导致燃烧等产生次生/伴生污染。针对各风险点和风险类型,企业拟采取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为:危险品仓库设置事故收集沟,做防渗处理;危化品储罐区设置围堰,设置事故收集沟;设置化学品安全警示标志;储罐区作防渗处理;管道需可视化建设;库房液体原料储存区设置围堰;管道、电气设备采用防腐、防雷、防静电型;本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20m3,制定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在确保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