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3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2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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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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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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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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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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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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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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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8万吨磷酸铁锂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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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射洪经济开发区锂电高新产业园(朗晟科技现有厂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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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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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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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淘汰现有厂区落后3000吨磷酸铁锂生产线和2000吨高镍三元材料生产线,改造2#、3#厂房,同时新建1#厂房、库房、危险废物暂存库、空压机房、制氮机房、35KV变电站,同时对办公楼进行扩建。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3.8万吨磷酸铁锂材料的规模。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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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设置一座50m³/d废水处理站。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实验室检测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喷淋塔排水经收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纯水制备废水、冷却塔排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放。生活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射洪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投料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过滤处理;喷雾干燥废气经低氮燃烧热风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烧结废气经密闭高温烧结炉窑抽进燃烧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检测废气经万向罩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磷酸铁锂试验线喷雾干燥废气由滤筒除尘器处理,高温烧结废气通入燃烧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抽至屋顶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铁磁性杂质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润滑油、导热油、检测废液、废包装材料(沾染危险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购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八)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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