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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复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0-10 18:4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函〔2020227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复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论证报告》的批复 

遂宁川能水务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复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经审查和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项目审查情况

2020821日,我局委托遂宁市船山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了《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营运PPP项目(复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和参会人员审查意见,经过1次全面修改,项目入河排污口基本符合设置管理要求,对受纳水域分析评价基本符合实际,对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影响预测基本合理,结论基本可行(详见附件)


二、批复意见

复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复桥镇寨子村 3 建设规模600m3/d,处理工艺格栅+调节池+隔油沉淀池+气浮设备+水解酸化池+AAO-MBBR一体化设备+接触消毒池+流量渠工艺,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白家河支沟

原则同意复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入河排污口,本项目处理后的尾水采用明渠方式连续排入白家河支沟地理坐标为:东经105°3759.37,纬度:北纬30°2422.08。入河排污口类型: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该项目最大污水排放量不超过600m3/d,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COD≤50mg/lNH3-N≤5mg/lTP≤0.5mg/l,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COD≤10.95t/aNH3-N≤1.095t/aTP≤0.1095t/a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管理要求。按照国、省关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有关要求,请你司在出厂总排口处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安装监控设施,并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出水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将排污信息、水质监测报告按规定报送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备案。同时,按照要求更新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防止突发环境事件。

(二)其他工作要求。入河排污设施建成后,应对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合格后再投入运行。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规模、主要污染物等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复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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