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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连接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4-24 17:1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诺审20232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连接器生产线改扩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四川瑞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 你公司《连接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以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位于遂宁经济开发区电子工业园A5号厂房,C9号、10号厂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在遂宁经济开发区电子工业园A5号厂房(原瑞创公司模具生产车间)内扩建精密模具加工设备,达到年产整体模具300/年,其中150套模具用于本项目电子连接器的生产,剩余150套模具外售;(2)在遂宁经济开发区电子工业园A5号厂房(原瑞宝公司电子连接器生产车间)及遂宁经济开发区电子工业园C9号、10号厂房(原瑞宝公司电子连接器生产车间、原欧莱德公司电镀车间)内扩建电子连接器生产线,新增高速精密冲压机、注塑机及组装机等设备,同时扩建4条滚挂镀生产线、3条(双通道)精密电子连续选择性电镀生产线,建成后达到8条滚挂镀生产线、6条(双通道)精密电子连续选择性电镀生产线,年产各类电子连接器80亿只(其中50亿只涉及电镀工序,其余30亿只不涉及电镀工序)。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

项目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川投资备【2211-510924-07-02-207129JXQB-0441号)备案,根据四川省众诚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MA64RMYB5L)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承诺以及建设单位的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防治污染以及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你公司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对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存在承诺弄虚作假,建设项目严重违法,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我局可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对环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你公司基于该行政审批决定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一切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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