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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通报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7-1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现将2020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城区空气质量状况

    据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通报,今年上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为94.0%,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3.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3.2%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56.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3.9%

    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率、PM2.5PM10三项指标分别列居成都平原地区第2、第2和第2位,全省第8、第8和第10位。

    二、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空气质量情况

    (一)优良天数率监测结果

    优良天数率从高到低前位的站点是大英县气象观测站、遂宁经开区市监测站,分别为94.5%93.8%;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石溪浩、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和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是88.0%88.5%89.5%


    全市有3站点优良天数率同比改善,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大英县气象观测站和市监测站,分别同比上升2.7%1.7%0.2%。同比恶化的有4个站点是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安居区检察院和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同比分别下降4.8%4.4%1.1%1.0%

    (二)PM2.5监测结果

    PM2.5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安居区检察院和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分别是21.530.330.8微克每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蓬溪县实验中学和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分别是34.734.634.5微克每立方米。

    全市有6个站点PM2.5同比改善,前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安居区检察院和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同比分别下降37.3%16.1%9.9%;同比恶化的3个站点是蓬溪县实验中学、遂宁经开区市监测站和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同比分别上升4.2%2.4%0.3%

    (三)PM10监测结果

    PM10浓度值从低到高排名前三的站点是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安居区检察院和蓬溪县实验中学分别47.347.448.3微克每立方米;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美宁食品公司、射洪生态环境局、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分别是60.760.659.2微克每立方米。

    全市有5个站点PM10同比改善,改善幅度前三位的站点是射洪生态环境局船山区遂中实验校和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同比分别下降13.7%10.3%8.2%;同比恶化的4个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石溪浩、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遂宁经开区市监测站美宁食品公司,分别上升6.9%5.9%3.2%2.7%

    (四)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结果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结果从低到高排名前三位是射洪生态环境局、安居检察院和大英县气象监测站,分别为3.043.133.17;排名后三位的站点是遂宁经开区石溪浩、美宁食品公司和市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分别为3.673.663.52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强化臭氧污染防治。进入7臭氧污染日益加剧,全市9站点臭氧平均浓度均同比上升。请各地严格落实《遂宁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清单》(遂污防攻坚办〔202024号)要求,强化臭氧污染工作和联防联控,科学研判预警,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和增湿降温作业减缓臭氧污染,空气质量转差的地方要实施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协作开展扬尘污染治理针对PM10指标数据反弹情况,各地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扬尘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督促落实《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督促有关企业全面、长效、规范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对认识不到位、整改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的企业,采取行政处罚、信用扣分等方式实行联合惩戒。

     

    附件:12020上半年全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统计表

    22020上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统计

     

     

     

    遂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15

    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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