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4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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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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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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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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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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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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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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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浅519井组钻井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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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金华镇伯玉村1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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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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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浩力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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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井场内布设2口井,金浅519-6-H1井设计井深4239m,金浅519-8-H1井设计井深3731m,井型为水平井,井别为勘探井。项目实施分为钻前作业、钻井作业和完井撬装装置处理工程。钻前作业包括新建井场、道路、应急池、清洁化操作平台、燃烧池及临时房屋、设备基础、给排水、供配电等工程。钻井作业采用清水钻+水基+油基钻井液进行钻进。完井撬装装置处理工程包括洗井、射孔、压裂、撬装装置回收及设备搬迁。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6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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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要求,规范井场及燃烧池的建设,避免发生环境纠纷。严格落实钻井废水、岩屑、泥浆及噪声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后,方可实施钻井作业。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钻井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钻前工程中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后通过罐车拉运至复兴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钻井作业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方井雨水经预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其余暂存于应急池中,用于本井场压裂液配置。压裂返排液经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可回用部分用于其他井配置压裂液,不可回用部分经现场预处理后转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管理措施,防止废水外溢。
(四)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及暂存、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钻井期油基岩屑送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经站内回收利用;废水基泥浆和水基岩屑外运至砖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钻井工程使用的柴油发电机应选用轻质燃油,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由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油、油基泥浆和油基岩屑的暂存和储运采用密闭罐,控制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测试放喷的天然气、事故放喷废气由专用管线引至燃烧池点火燃烧。
(六)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总图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结合井场周边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八)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废水池外溢、井喷失控、废水运输过程中等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防止因安全事故带来次生环境影响。强化固井作业,实时监控钻井液、堵漏等措施。
(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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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浅520井组钻井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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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天仙镇双青村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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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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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潍(北京)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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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井场内布设3口井,金浅520-6-H1井设计井深3473m,金浅520-6-H2井设计井深3684m,金浅520-7-H1井设计井深3793m,井型为水平井,井别为勘探井。项目实施分为钻前工程、钻井作业工程和完井测试。钻前工程包括新建井场、道路、应急池、清洁化操作平台、燃烧池及设备基础等工程。钻井作业采用清水钻+水基+油基钻井液进行钻进。完井测试包括洗井、射孔、压裂、测试放喷,以及工程完工后备的搬迁和井场清理等过程。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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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钻前工程及井场布置技术要求》(SY/T5466-2013)要求,规范井场及燃烧池的建设,避免发生环境纠纷。严格落实钻井废水、岩屑、泥浆及噪声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后,方可实施钻井作业。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全面、及时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小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项目特点,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施工方案,控制和减小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钻井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钻前工程中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钻井作业期间产生的钻井废水、洗井废水和方井雨水经预处理后暂存于废水收集罐及应急池中,用于本井场压裂液配置。压裂返排液经废水循环处理系统处理,可回用部分用于其他井配置压裂液,不可回用部分经现场预处理后转运至四川东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遂宁市安居区磨溪移动式钻井完井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管理措施,防止废水外溢。
(四)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及暂存、处置等过程的环境管理,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钻井期油基岩屑送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经站内回收利用;废水基泥浆和水基岩屑外运至砖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钻井工程使用的柴油发电机应选用轻质燃油,柴油发电机燃烧废气由自带的消烟除尘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油、油基泥浆和油基岩屑的暂存和储运采用密闭罐,控制和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测试放喷的天然气、事故放喷废气由专用管线引至燃烧池点火燃烧。
(六)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总图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结合井场周边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
(七)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八)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避免废水池外溢、井喷失控、废水运输过程中等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防止因安全事故带来次生环境影响。强化固井作业,实时监控钻井液、堵漏等措施。
(九)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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