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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2日—2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2-06 18:3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6年2月2日—2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6年2月2日—2月4日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2026年2月6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环评批复文件全本

审批时间

1

2t/h天然气锅炉项目

 遂环评函[2026]11号  

见附件

2026年2月4日

2

供排水及产商品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

遂环评函[2026]12号

见附件

2026年2月4日

3

数据连接线及汽车线束生产项目

遂环诺审〔2026〕1号

见附件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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