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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来源:ssthjj_admin 发布时间:2019-08-20 11:2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办函〔2019〕60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农田灌溉

    水质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2019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安排,我局会同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确定了本年度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名单(各地可新增监测名单),分别是船山区永兴镇观音沟水库、安居区跑马滩水库、射洪县沈水河(灌区泵站)、蓬溪县黑龙凼水库、大英县星花水库。请你们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上述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工作,监测标准和监测方法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执行,监测结果抄送本地水利和农业农村部门,并向我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做好技术指导。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抄送: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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