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7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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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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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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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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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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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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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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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吨/年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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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锂电高新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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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蜀矿环锂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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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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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为2万吨/年废旧锂电池回收利用项目,包括原料仓库、副产物原料仓库、固体辅料及产品仓库、电池包拆解车间、破碎分选车间、浸出车间、净化车间、萃取车间、产品车间、MVR车间,配套公辅建筑(渣库、机修车间、储罐区、配电室、污水处理站、雨水收集池等生产辅助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年产电池级碳酸锂1346t/a,电池级硫酸锰1645.3t/a,电池级硫酸钴2610.2t/a,电池级硫酸镍7610.4t/a,副产品元明粉11249.3t/a、硫化铜287.1t/a。项目总投资3283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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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废水实行清污分流、分类治理,设置一座150m³/d废水处理站。碳酸锂工段的MVR蒸发冷凝水送纯水站作补水,不外排。废气喷淋废水、化验废水、地坪冲洗水、设备冲洗水送“电池正负极熟粉浸出及净化工段”中的浸出工序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送碳酸锂工段回用,不外排。空压站冷凝水经隔油后,和纯水站浓水共同送厂废水站,经“化学沉淀法+化学氧化法”处理后排放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循环排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站排水送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直接送射洪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正负极熟粉生产的废气经“布袋除尘+RTO除VOCs+两级碱洗”处理后由25m排气筒排放,放电废气经两级酸洗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电池正负极熟粉浸出及净化工段碱溶废气经两级酸洗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其余废气经两级碱洗后由25m排气筒排放。碳酸锂生产工段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后,和其余废气经“酸洗+碱洗”后由25m排气筒排放。萃取车间废气经“两级碱洗+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22m排气筒排放。硫酸锰、硫酸钴、硫酸镍蒸发结晶、干燥和包装废气经除尘+碱洗后经25m排气筒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处理后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盐酸、硫酸储罐呼吸气经收集后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报告书通过计算大气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以生产装置区、厂废水站外100m;危废暂存库、危化品库房、储罐区外50m形成的包络线为卫生防护距离。以上范围内现无居民集中居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今后,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规划、建设项目应充分考虑其环境相容性。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除尘器收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分子筛、废包装材料(用于包装电池包)、废离子交换树脂、拆解固废、磁选固废、风选固废、重力分选固废、纯水站废海绵、废滤芯由废物回收公司回收。沉淀铝渣、浸出渣、除铁铝渣、镁渣、钙渣、除氟磷渣、粗硫酸钠、厂废水站污泥根据鉴定结果决定去向,在鉴定结果前暂按危废要求进行管理。废机油、纯水站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包装辅料)、废酸、RTO废气处理装置废渣、废气处理装置废碱液和废活性炭、废油渣等危险废物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规范建设,危废转移过程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购低噪型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实行分区防控,重点区域需采取可靠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和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八)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九)项目建成运行后,应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充分了解各项环保措施效果及环境影响情况,及时进行优化和完善,并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报原审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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