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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20:5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8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

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2日-2025年8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宁市船山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业污水处理厂)

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通港大道以南CS10-01-28

遂宁市天泽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间及提升泵井、细格栅渠及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组合生化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O+AO池)、高密度沉淀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出水井、中水回用系统、除臭间、加药间及鼓风机房、贮泥池、污泥脱水间、综合楼、综合附属用房、在线仪表间、门卫室及尾水管道等。

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废水和管道产生的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现有设施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要求,做到建设工地现场“六必须”、“六不准”要求,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落实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应急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除主体连续浇注外,高噪声工种避免夜间施工;高噪声的施工材料加工点尽量远离厂外敏感点;对拆模等工序加强管理,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施工撞击噪声;进、离场运输工具限速,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时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未及时处理的土石方用篷布遮盖;施工现场设排水沟及临时沉砂池;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落实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将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影响降至最低。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组合生化池、污泥池及污泥脱水间产生的臭气采取加盖密闭负压收集,通过管道引入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新建1套除臭装置(Q=30000m3/h)。项目食堂设置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进行净化后楼顶排放,风机风量为6000m3/h。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2.0mg/m3。

报告书确定以污水厂主要恶臭源(粗格栅、细格栅及沉砂池等收集预处理单元,水解酸化池、生化池等生化处理单元以及贮泥池、脱水间等污泥处理单元等)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据现场调查:在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有9户散居住户,根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拆迁安置的承诺文件,上述卫生防护距离内的散居农户,在本项目建成投运前将搬迁完成。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污泥脱水滤液、生物除臭系统定期淘汰的废弃滤液、设备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化验废液及前三次清洗废水除外)等,进入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进行处理。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将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粗格栅间及提升泵井、细格栅渠及沉砂池、调节池/事故池、组合生化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A2O+AO池)、高密度沉淀池、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及配套的加药间、生物除臭装置、贮泥池、污泥脱水间、危废暂存间、管网)、一般防渗区(进出水仪表车间、鼓风机房、配电室、消毒池、计量渠及机修间及库房等一般生产区)和简单防渗区(门卫室、办公楼)。

在地下水水流上游方向设1眼地下水背景(或对照)监控井,厂址内及下游各布设一个跟踪监测井,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厂内鼓风机、空压机、水泵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隔声,污水提升泵等采用潜污泵等,泵房采取隔声处理,增强泵房的密闭性,布设于地下或半地下等治理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化验室废液(废试剂及前三次清洗废水)、化验室固废(废药品,腐蚀性、毒性等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及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废机油及桶、含油废抹布,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产生的污泥暂存于污泥贮池内,脱水使得污泥含水率≤60%后,需进行固废危险性鉴定,在鉴别结果出来前均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污泥进行固废危险性鉴定后,属于危险废物的按危废管理要求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属于危险固废的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定期清掏的栅渣、沉砂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生物填料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四、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级,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污水处理厂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故障或停运造成的污水事故性排放。针对各风险点和风险类型,企业已(拟)采取的防范和应急措施为:污水处理厂按照设计采用双回路供电,关键设备应一备一用,易损部件要有备用件,在出现事故时及时更换;设置事故应急池;进、出水口安装流量、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装置、报警装置和污水截断装置,当事故发生后,应在排放口附近水域悬挂标志示警,排水的单位大户应调整生产,减少污水排放,并启用工业园内各企业的事故排放池。当值班人员应迅速组织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杜绝废水非正常排放。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同时,企业通过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职工培训与管理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技能,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以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等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

在确保以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报告书影响预测结果,项目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可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预测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噪声经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8978-2008)3类标准要求;固体废弃物可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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