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诺审〔2022〕9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生产15万辆电动
三轮摩托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告知承诺制的批复
四川凯希蜀宇摩托车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年生产15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以及《遂宁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收悉。项目位于遂宁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装备制造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栋1F研发和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为17931.19m2,内设喷涂车间、焊接车间、总装车间、原材料堆放区、装卸区以及研发办公区;总装车间设置3条总装线,喷涂车间设置喷漆线和电泳线各1条;配套建设室外停车场、门卫、食堂、厂区道路、绿化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5万辆电动正三轮摩托车的规模。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
项目经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112-510904-04-01-100219】FGQB-0216号)备案,根据根据四川浩瀚宏略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MA6269DG0A)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承诺以及建设单位的承诺,在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取防治污染以及防止生态破坏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自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你公司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负责。对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弄虚作假,建设项目严重违法,环评文件有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形的,我局可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对环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你公司基于该行政审批决定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一切后果由你公司承担。
请遂宁市安居生态环境局(安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