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5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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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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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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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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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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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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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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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裕宁铵法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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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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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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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环国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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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位于遂宁市安居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主要生产电池级磷酸铁,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60000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环评于2020年11月6日取得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批复(遂环评函〔2020〕75号),2020年11月动工建设,2021年5月建成投产试运行,2021年9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二期项目年产30000吨电池级磷酸铁项目于2021年3月8日取得遂宁市生态环境局批复(遂环评函〔2021〕10号),2021年3月动工建设,2021年12月建成投产试运行,2022年7月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一期、二期项目目前均采用钠法工艺(硫酸亚铁用磷酸酸化后与过氧化氢反应,生成磷酸二氢铁,再用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值为2左右,生成磷酸铁)。现企业主要建有化合车间2座、成品车间3座,亚铁-纯碱仓库、罐区(磷酸罐、硫酸罐、双氧水罐等)、物资仓库,MVR车间、烘干棚、环保渣棚、化验室调度中心、检测中心、机修、环保车间、锅炉间、办公楼、宿舍楼(与四川裕能共用)、食堂(与四川裕能共用)、纯水间、原水池、配套环保设施等。该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证(91510904MA68AJY081001V)。
为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水资源回用率、降低废水排放量,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拟对现有一、二期项目(设计产能9万吨/年磷酸铁)进行改造,将钠法工艺变更为铵法工艺,不提高产能,不增加能耗。本次主要建设内容为将厂区西北部罐区现有5个1000m3磷酸罐中的2个改为氨水罐、1座200m3液碱罐改为硫酸罐、2个1800m3液碱罐改为磷酸罐,新增冷却塔和氨水配制间;总体上不改变现有工程平面布置功能分区。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7万元,占总投资的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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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一)“以新带老”措施
本项目是对厂区工程生产工艺技术改造,原项目未发现遗留环境问题,对纯水制备浓水作为设备冷却用水利用后全部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二)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氨水配制及使用过程中挥发氨气、锅炉房天然气燃烧废气、闪蒸干燥废气、成品包装废气、MVR车间燃气废气。液氨卸车及氨水配制均在密闭管道和容器内进行,配制好后的20%氨水进入氨水储罐暂存,储罐大小呼吸氨气采用酸洗(磷酸)喷淋塔处理后排放;采用氨水与磷酸配制磷酸一铵,降低生产过程中氨的含量,减少氨气挥发;成品车间等生产流程和废水处理流程对逸散氨气收集并采用酸洗喷淋塔处理后排放。
闪蒸干燥废气经4套“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23m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MVR烘干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酸洗喷淋系统+2根20m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渣棚烘干废采用1套“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20m高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采用2套“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报告书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应为厂界外延50m范围。本项目50m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点分布,最近敏感点为厂区西侧640m的柿子湾居民。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次压滤产生的废水通过MVR盐水蒸发浓缩结晶系统进行处理,冷凝水回用于第二次化合反应加热。第二次洗涤压滤共包含五级洗涤压滤,依次循环反复利用,第5次洗涤水经污水处理站三级膜处理后,浓水进入MVR蒸发系统制硫酸铵结晶盐。纯水制备浓水作为设备冷却用水利用后全部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纯水设备反冲洗废水全部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利用已建1座500m3雨水池收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对现有厂区废水预处理站扩能,通过提高管径、水泵功率和增设1套10000m3/d膜处理设备,将废水处理能力提高至27000m3/d,采用“石灰中和+沉淀+压滤+膜过滤”工艺,部分废水回用于20%氨水和硫酸亚铁溶液配制,其余排入龙眼井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龙眼井污水处理厂目前正实施提档升级,日处理污水量将从原来的1.6万方提升至2.5万方,采用“水解酸化AO混凝沉淀”工艺,预计2023年7月完成提档升级并投入使用。满足本项目废水处置要求,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市生态环境局批复(遂环评函〔2023〕 号)。
3.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应急池、机修间作为重点防渗区1,防渗要求借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采用“刚性+柔性防渗+防腐”措施,即采用P8等级混凝土+2mmHDPE膜防渗结构,地面防渗结构由下至上为:混凝土底板(厚度300mm,抗渗等级为P8)、600g/m2土工布、2mm厚HDPE防渗膜、600g/m2土工布、混凝土保护层(厚度100mm)、环氧树脂防腐层。化合车间、MVR车间、环保车间、纯水间(清洗水池、中和池、盐酸罐)、罐区(磷酸罐、硫酸罐、氨水罐、柴油罐、双氧水罐)作为重点防渗区2,借鉴《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10cm/s粘土防渗层等效的厚度为30cm的P8(渗透系数0.26×10-8cm/s)混凝土防渗措施,同时采取防腐措施。
液氨卸车雨棚、氨水配制间、环保渣棚、检测中心设为一般防渗区,采用防渗性能与厚度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粘土防渗层等效的,不低于厚度为30cm、抗渗等级为P6(渗透系数≤0.49×10-8cm/s)的混凝土防渗结构。环保渣棚除采取上述防渗措施外,设置防雨钢棚、挡墙及导流边沟,阻隔雨水对废渣的淋滤。
成品车间、成品车间、亚铁-纯碱仓库、物资仓库、锅炉间、纯水间(除清水池、中和池和盐酸罐以外区域)、办公楼、配电房、化验室调度中心、检测中心、原水池、初期雨水池设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各池体及罐体构筑物下方除按要求设置防渗措施外,在池体、罐体附近设置“围堰+收集槽”,出现泄漏情况能及时收集污水至事故池。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噪声源为反应桶、风机、压滤机、回转炉、闪蒸干燥机、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消声、建设隔声罩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产固废有废磷酸渣、废包装袋、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磷酸渣由厂家回收用作化肥原料;废包装袋经收集后外售;污水处理污泥暂存在环保渣棚,送至水泥厂或砖厂处置。废机油、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固废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用于项目烘干窑设备润滑;项目废油桶、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反渗透膜约3年更换一次,由原厂回收;办公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6.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硫酸、磷酸、氨水等物质,其环境风险类型主要是生产区及贮存区的泄漏、火灾和爆炸导致的次生环境风险,以及环保设施出现故障而导致的事故性排放。报告书中提出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
1.各生产装置之间严格按防火防爆间距布置,厂房及建筑物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规定等级设计。项目在主要危险源罐区、生产装置周围设置了环形通道,主道路路面宽7m,次要道路的路面宽4m,车道净空≥5m,便于消防急救车辆通行,符合《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20571-2014)要求。
2.项目储罐区根据化学性质、火灾危险性分类储存进行设计并调整,双氧水设置独立罐区贮存。储罐的平面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2008[2018年版])的要求。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丙类液体的要求设置1m高防火堤(也叫围堤或围堰),防火堤地面防腐,防火堤设置步踏梯及600m3事故应急池。。
3.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若出现事故性排放,立即切断、关停上下游生产装置,妥善处置事故排放的各类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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