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9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4日-2025年9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射洪市沱牌镇Y024改建工程 | 射洪市沱牌镇 | 射洪市巨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时代汇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射洪市沱牌镇境内,全长5.985km,分为改建段和新建段。改建段(K0+000~K3+400)即为大佛路,总体呈东-西走向,全长3.40km。新建段(K3+400~K5+984.603)总体呈南-北走向,全长2.585km。项目总投资17904.63万元,环保投资328.0万元。 | 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工作。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同步开展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之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环保措施的有效落实,控制和减小工程建设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及其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文明施工、湿法作业、喷淋洒水降尘、设置围挡、密闭式运输、加强机械车辆维护管理等有效抑尘措施控制施工扬尘。 (三)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场镇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或作为农肥还田,不外排。 (四)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设置临时围挡,减轻施工噪声影响。在居民集中区路段采取禁止超载、超速的管理措施,加强路面保养,商请并配合地方相关主管部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 (五)加强沿线生态保护。认真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工艺,科学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雨季施工。结合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及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
2 | 四川蜀矿环锂科技有限公司4400t/a粗制石墨生产项目 |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锂电高新产业园 | 四川蜀矿环锂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蓉创鼎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拟在现有酸溶车间内将浸出渣“两级水洗”工艺改造为“一级酸洗+一级水洗”工艺,改造后实现年产4400吨粗制石墨粉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 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施工期和营运期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项目洗涤后压滤液返回一级洗涤(酸洗)工序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酸洗废气、一次压滤废气通过现有废气管道收集后,依托现有1套碱洗喷淋塔吸附处理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新增设备,现有项目已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五)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