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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12-19 21: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遂宁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遂宁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局党组始终做到先学先懂先悟,通过党组扩大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和主题党日等活动,自上而下带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内容,形成了全系统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系统部署法治工作。依法动态调整和公布权责清单,做到了权由法定、据单履职。目前,全系统形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权责事项228项。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解落实责任清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分解落实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筑牢了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各派出机构、科室、单位通力协作,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三)贯彻执行决策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贯彻执行重大决策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制度,严格遵守调研认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关键作用,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充分保障。2023年主持召开局党委会17次,局党组会7次,局务会7次,审议事项共计248个。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统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推进立法项目牵头完成了《遂宁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起草、论证等立法项目工作。《条例》于2023年9月获得省人大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长期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二是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资产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边界权限,形成内部管控合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的内控管理体系,为开展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三是贯彻评估审查机制配强审查工作力量,建立长效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与合法性审查工作相结合,开展定期评估,高效精准完成了年度公平竞争审核、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任务。经第三方评估,未发现我局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规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措施。落实学法考法制度。运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组织全体职工开展线上学法考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局年度考试通过率100%。是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清单》,抓住“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普法关键时间点开展环保专题宣教,组织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两微一网”平台推广法治工作创新举措,开展第三届“绿色先锋”“最美基层环保人”评选,聘任首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团成员,筹备《绿动天府》访谈遂宁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依法行政,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一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从严实施“三项制度”,贯彻执行案审会审议、法律顾问、听证复议、法制审查、强制备案、案卷整理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截至目前,2023年市局召开案审会8次,审议行政处罚案件26个,召开听证会7次,全市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9份,罚款金额405.06万元。二是推进审慎包容执法。完成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编制工作,切实做到从严打击与包容审慎有机统一。严格落实执法正面清单、行刑衔接、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对20余起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能立行立改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调查、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免于处罚金额72.89万元。三是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1681个固定污染源、70个生态点位(其中饮用水源地39个、水利水电站31个)、1094个建设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完成662个“双随机”检查任务和508个其他检查任务。四是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组织新入职执法人员完成执法资格考试,执行人员执证上岗率为100%。完成4批次县区执法人员顶岗轮训、6期环境执法学堂培训工作任务。完成省厅、市司法局组织的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坚持科学治理,全面依法履职尽责。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役。以降碳节能、蓝天提升、碧水攻坚、净土保卫、环境守护“五大行动”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凝聚联防联控合力,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二是持续优化审批环节。在全省率先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推进“一项目一专员”审批服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100%全程网上可办,成功争取省厅白酒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市本级,实现为企业减时间、降成本,完成500余个项目发证及质量提升工作。三是预防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完成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和演练,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开展生态环境信访办理,落实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办理各类污染纠纷和矛盾。2023年度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四是深入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成中、省移交线索排查任务68条,主动清理排查线索任务200条。探索建立“一案双查”“排查移交”案件办理工作制度,启动了50余件生态损害案件办理,同比增长20件。做到了违法行为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处理有机结合,损害责任人主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责任的氛围逐渐形成。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成130家市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于6月发布。完成79家省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于9月发布。组织完成了“信用中国”“守信红名单”评价平台信息归集、审核、修复工作。信用评价结果纳入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归集公示,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协同开展联合奖惩,督促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六是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制定《2023年遂宁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清单(8+SN)》,紧盯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群众信访举报等重点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321个,已整改完成1311个,整改完成率99.24%。七是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推动安居经开区入选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遂宁高新区入选省级“绿色园区”,射洪市成功入选美丽四川建设先行县(市)试点培育对象。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

2023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观念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三)法治宣传有待创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创新,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按照中、省、市依法治市办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一)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导”,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安排精细部署,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二)以落实主题教育部署为“主线”,推动生态环境队伍不断建强。认真落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决策部署,结合“作风大整治、对标促跨越”专项行动,进一步排查和解决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全力打造生态环境铁军队伍

(三)以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推动生态环境服务持续优化。深入落实“清单制+责任制”机制,全力做好环评审批服务。落实执法正面清单,推进行刑衔接、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持续实施审慎包容执法,加大法治培训和宣传力度,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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