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局党组始终做到先学先懂先悟,通过党组扩大会、
(二)系统部署法治工作。依法动态调整和公布权责清单,做到了权由法定、据单履职。目前,全系统形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权责事项228项。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分解落实责任清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分解落实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筑牢了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各派出机构、科室、单位通力协作,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三)贯彻执行决策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贯彻执行重大决策事项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制度,严格遵守调研认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关键作用,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充分保障。2023年主持召开局党委会17次,局党组会7次,局务会7次,审议事项共计248个。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统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稳步推进立法项目。牵头完成了《遂宁市集
(二)落实依法行政,推进规范文明执法。一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从严实施“三项制度”,贯彻执行案审会审议、法律顾问、听证复议、法制审查、强制备案、案卷整理等相关内控管理制度。截至目前,2023年市局召开案审会8次,审议行政处罚案件26个,召开听证会7次,全市共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29份,罚款金额405.06万元。二是推进审慎包容执法。完成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编制工作,切实做到从严打击与包容审慎有机统一。严格落实执法正面清单、行刑衔接、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对20余起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能立行立改的环境违法行为不予立案调查、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免于处罚金额72.89万元。三是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1681个固定污染源、70个生态点位(其
(三)坚持科学治理,全面依法履职尽责。一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役。以降碳节能、蓝天提升、碧水攻坚、净土保卫、环境守护“五大行动”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凝聚联防联控合力,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二是持续优化审批环节。在全省率先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推进“一项目一专员”审批服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事项100%全程网上可办,成功争取省厅白酒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市本级,实现为企业减时间、降成本,完成500余个项目发证及质量提升工作。三是预防化解社会风险和矛盾。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完成环境应急“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和演练,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开展生态环境信访办理,落实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办理各类污染纠纷和矛盾。2023年度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四是深入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成
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023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专业性法治人才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观念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三)法治宣传有待创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需进一步创新,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高质量的普法宣传措施和形式较少。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按照
(一)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导”,推动法治建设走深走实。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列入党组理论学习
(二)以落实主题教育部署为“主线”,推动生态环境队伍不断建强。认真落实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三)以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推动生态环境服务持续优化。深入落实“清单制+责任制”机制,全力做好环评审批服务。落实执法正面清单,推进行刑衔接、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制度,严格行政执法“一目录、五清单”,持续实施审慎包容执法,加大法治培训和宣传力度,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