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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 (曹碑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 论证报告》的批复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7-23 18:1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环函〔2020172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城镇污水

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

(曹碑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

论证报告》的批复

遂宁川能水务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曹碑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收悉,经审查和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曹碑镇污水处理站位于曹碑镇曹碑村2组,服务范围为曹碑镇集镇的生活污水和少量的屠宰废水,本工程的设计年限为2020年,建设规模400t/d,处理工艺采取一体化MBBR工艺,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尾水排入牛家河

二、项目论证情况

202067日,我局委托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主持召开了《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目(曹碑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和参会人员审查意见,共经过2次全面修改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基本符合设置管理要求,对纳水域分析评价符合实际,对处理后的废水排放影响预测基本合理,结论基本可行(详见附件)。

三、项目批复事项

(一)排污口位置。原则同意曹碑镇污水处理站新建入河排污口,位于曹碑镇曹碑村2组,本项目处理后的尾水采用明渠方式排入项目西侧的牛家河,经34km汇入芝溪河明月镇处。排污口地理坐标为经度:东经105°3740.39,纬度:北纬30°5530.45;入河排污口类型: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二)废污水浓度及总量控制要求曹碑镇污水处理站最大污水排放量不超过400t/d,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化学需氧量≤5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7.3t/a、氨氮≤0.73t/a、总磷≤0.073t/a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管理要求。按照国、省关于入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有关要求,请你司在出厂总排口处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安装监控设施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出水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将排污信息、水质监测报告按规定报送生态环境、水利部门备案。同时,按照要求更新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防止突发环境事件。

(二)其他工作要求。入河排污设施建成后,应对项目开展自主验收合格后再投入运行。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规模、主要污染物等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曹碑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2.《遂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市统一打包建设运营PPP项目(曹碑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专家复核意见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723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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