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年9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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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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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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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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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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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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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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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气田金23井区建产期地面集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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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射洪市金华镇、金家镇;绵阳市三台县景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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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致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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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久远环保安全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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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金华镇、金家镇,绵阳市三台县景福镇,建设内容为:新建金浅2平台、金浅508平台、金华201平台、金浅509平台、金浅507平台(各平台依托已建井场建设),分别设置节流阀、放空分液罐、放散立管、清管收发球阀、中压除砂器橇等;改建新建金23井,设散立管、清管收发球筒橇等,并新建集气站一座,设置清管收发球筒橇、段塞流捕集器橇、放空分液罐等;扩建景福输气站,新增交接计量模块;新建集气管道6条,总长39.03km,设计压力均为8.5KPa。项目总投资16724.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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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进行建设,落实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运行。优化施工布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控制和减缓工程建设的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复耕。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结合工程沿线敏感目标分布,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施工时段以及施工场地的位置和布设,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和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结束后须结合区域自然条件,及时进行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
(三)加强各类废水收集、暂存、处理及运输过程中的环境管理,与依托回注井建立联动及调度机制,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废水得到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试压废水采用洁净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管道集气站产生的气田水、乙二醇吸收塔废水、站场放空分离液和检修废水由罐车拉运至角37井回注井回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
(四)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严格按有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二次污染。施工废料部分回收利用,剩余部分及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所进行处置。检修废渣定期交由射洪作业区统一处置;废分子筛交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清管废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及油泥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通过洒水降尘、封闭运输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居民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项目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控制和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并结合噪声监测情况,及时优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保纠纷。
(七)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穿越河流采用围堰开挖方式,应在枯水期施工,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
严格按国家相关规范开展气田开采相关废水的回注,加强对回注过程的监控。按相关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确保饮用水安全。
(八)严格落实并强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政府、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九)工程施工期间,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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