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西山北路22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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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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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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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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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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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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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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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本部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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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德胜西路127号,遂宁市中心医院院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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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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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源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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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1万元。项目为医院配套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建筑面积240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165.0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增一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利用现有房屋设施,调整处理工艺,将原酸化水解池改建为好氧池;增加紫外线消毒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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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建设初期医院产生的污水通过购入的一套处理规模约为800m³/d,工艺为“生化处理+MBR+消毒”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站应实行清污分流,采用“生化处理+MBR+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包括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格栅阻隔的栏渣、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及设备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桶、含油废棉纱、棉布、手套等。栏渣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医院已建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转运处置;污泥经浓缩池中消毒、沉淀浓缩后,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四川省中明环境有限公司转运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沾油劳保用品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并严格落实危废转运联单制度。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臭气,通过对格栅井、调节池、好氧池等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密闭,经臭气专用管道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排放标准后经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降噪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环评报告表要求划定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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