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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9-18 20:4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29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19-2022926(共5个工作日)。

话:0825-2391017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宁市船山区冷链物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配套PCB预处理设施)

遂宁船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船山园区规划新源大道东侧

四川奥庄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易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设计水量 1650m³/d,拟根据不同废水中污染因子,按照(1)含氰废水;(2)含镍废水;(3)高浓度酸性废水;(4)高浓度有机废水;(5

低浓度有机废水;(6)铜氨废水;(7)络合铜废水;(8)含铜废水和磨板废水八类废水进行分质处理,处理后进入综合物化生化处理系统统一深度处理后尾水进入遂宁高新工业污水处理厂。

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落实环保投资及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各种污染治理设施,落实环保投资,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对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做好环保设施的运行记录及台帐。

(二)加强施工期间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工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废渣、噪声、扬尘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管道及构筑物试压试漏废水经现场设置的废水收集、隔油沉淀池等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临时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管网。项目运营期间分为含镍污泥、油墨污泥、有机污泥、综合污泥,不同污泥脱水后产生的上清液分别回流至含镍废水调节池、高浓度有机废水调节池、综合废水调节池处理处置。冲洗废水经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本项目出水标准后排放,生物除臭站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综合物化+生化系统进行处理。服务范围内的受纳废水根据不同水质分类收集,经过项目处理后排入遂宁高新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项目出水标准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遂宁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约定排放值,总镍协商间接排放限值为0.05mg/L。对营运期的进水和出水水质作定期监测,根据不同时期水量和水质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各处理单元的运行参数,并落实好应急池,确保事故状态下对废水的收集暂存。

(四)落实废气处置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间实施洒水抑尘,建立健全的工地保洁制度,设置清扫、洒水设备和各种防护设施。运营期主要产生污水处理工艺恶臭。对预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恶臭产生源,设置恶臭加盖或密封装置;对泥回流池、污泥储池及调理池、污泥脱水间采取空间密封措施。上述各区均配以恶臭抽风收集系统和生物除臭系统。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要求,以主要恶臭源(预处理段、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以及污泥处理部分(各类污泥池及调理池)划定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今后在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集中居住区、学校、医院、食品制药业以及其它环境敏感设施。并将上述各恶臭气体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五)落实固废处置措施。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油墨污泥、有机污泥、综合污泥、含镍污泥和实验室废液。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油墨污泥、有机污泥、综合污泥、含镍污泥和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放置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并落实转移联单制度,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六)落实噪声处置措施。项目应加强对鼓风机房、发电机房的隔音、设备安装防震垫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七)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应按环评要求落实各分区防渗措施,对新增生化系统、浓水处理区、物化系统、事故应急池、酸析池、中间水池、过滤设备间、产水池等作为重点防渗区、其他为一般防渗区域,并落实好“三防”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八)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并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事故应急池,确保事故泄漏物和事故废水不外排,防范环境风险;加强各种环保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交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预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

(九)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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