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遂环责改字〔2021〕06号
遂宁市船山区野逸养殖家庭农场:
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3092136422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梁勤绪
身份证号码:510902********8852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凯旋中路37号1栋5单元2楼1号
我局于2021年9月5 日对你场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场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场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溢流外环境。
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视频、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现责令你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清理养殖废水溢流痕迹。
我局将对你场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场拒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遂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场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 9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