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环评函〔2023〕71号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塑料集装袋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鼎鸿昊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塑料集装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佳电子产业园,租赁已有标准厂房6号楼1、2层及7号楼1层设置集装袋生产线,面积约9533m2,主要设置抽丝机、淋膜机、造粒机、圆织机、编织机、缝纫机、铝箔压合机、吊带机、印刷机、空压机及打包机,项目建成后具备年生产塑料集装袋6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
项目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备案(川投资备【2306-510924-04-01-630828】FGQB-0146号),所在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并取得审查意见(环审〔2022〕171号),报告表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划环评相关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该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以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缓解和控制。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因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无车间及地坪清洗废水,印刷机更换油墨时采用无尘布擦拭干净,不水洗;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遂宁市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聚乙烯/聚丙烯热熔抽丝、热熔淋膜、热切及热切后边角料回收热熔造粒产生的热熔废气均设置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合并汇入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达标后经15m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印刷工序全部使用环保水墨。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并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置措施。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出售给资源回收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油墨、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沾有废油的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并落实好“三防”措施。报告表将危险废物暂存间、循环水池、空压机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除危险废物暂存间、循环水池、空压机区以外生产区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其他区域为简单防渗区。建设单位应做好各区的防渗工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六)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办理排污登记。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