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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22 18:17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8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2025年8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遂宁市大英县盛马化工催化汽油加氢装置产品质量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四川大英经济开发区采和大道277号

四川盛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众投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基于现有25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实施技术改造,通过新增抽提蒸馏塔、溶剂回收塔、溶剂净化器、导热油炉等

— 2 —及相关配套设施,实现生产满足国家标准的国Ⅵ汽油产品的目标。本项目为企业现有油品质量升级改造项目,不扩大加工能力,不新增产品种类。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1)放空废气、真空泵废气:本项目生产装置会产生放空废气、真空泵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密闭收集后送往现有火炬系统进行回收作为燃料气。再经管道输送入全厂燃料气管网,供各装置使用。(2)导热油锅炉废气:导热油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烟囱排放。(3)报告书确定项目以生产装置边界外50m区域设为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点。本环评提出:在此卫生防护区域内今后不得迁入人群居住、学校、医院等企业。2.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有:含油污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等。本项目各类废水,均密闭收集最终都进入已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罐→隔油池→一级气浮→二级气浮→A/O池→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350m3/h。出水达《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污水处

— 7 —理厂设计进水标准后排入大英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郪江。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将项目区域划分为污染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现有依托的催化加氢装置、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和事故水池、仓库、装卸区及新增的抽提装置区等,防渗性能应与6.0m厚黏土层(黏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其中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依托现有的循环水厂、脱盐水及软水站、雨水收集池等,防渗性能应与1.5m厚黏土层(黏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等效。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道路等,采用一般地面硬化。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机械噪声和流体动力噪声。主要噪声源有各类塔器、机泵等,噪声级一般在70~85dB之间,此类噪声为连续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噪声源、选择国内先进的低噪声型设备、对主要的噪声源安装减震垫等,并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溶剂渣等暂存于已建的危废暂存间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6.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事故为汽油储罐泄漏至围堰、发生池火燃烧爆炸事故伴生一氧化碳扩散至大气。本项目依托厂区已建1座14000m3事故应急池,1座20000

— 8 —m3事故应急池和2个2000m3应急缓冲罐,可满足项目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收集需求。事故期间,雨水总排放口设置截断措施,厂区四周设置导流设施并与事故池相连,以收集消防废水以及事故废水;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的情况下,项目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水平,风险防范措施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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