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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双面、多层高精密印刷电路板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8-2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四川宏安兴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双面、多层高精密印刷电路板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本项目位于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工业集中区西南 PCB(电路板)产业制造基地 ,租用 1 栋标准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同时配套建设 1 栋辅助用房,形成年产印制电路板 45 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其中双面板 25 万平方米/年,多层板 20 万平方米/年;同时,对印制电路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碱性蚀刻废液、酸性蚀 刻废液、微蚀废液、含铜废液、含锡废液、含镍废液、含金废液、含银废液、含钯废液、废线路板、废线路板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含铜粉尘)进行综合利 用,回收贵金属。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294万元,占总投资的6.5%。  

    项目经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信商务科技局(川投资备[2019-510924-39-03-386030]JXQB-0084号)备案,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本项目在遂宁市创

    新工业园区西南电路板(PCB)产业制造基地内建设,满足遂宁市创新工业园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以及西南电路板(PCB)产业制造基地项目环评入园门槛,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电镀行业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8〕83号)相关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遂宁市整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性质、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经专家组技术审查,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结论。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措施 。项目应加强施工期污染物防治措施,落实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配备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理设施,杜绝事故性排放。  

    本项目含氰电镀属暂缓淘汰工艺,因此,本环评要求:如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含氰电镀进行强制淘汰或工艺升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进行工艺升级替代。  

    (二)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钻孔工序应采取设备全密闭,各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6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酸性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方式处理后由17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性蚀刻废液处理产生的酸性废气经 1 套“氯化亚铁酸性废气吸收装置+碱液喷淋”处理后经 1 根 25 米高的排气 筒达标排放;碱性蚀刻、电镀镍产生的碱性废气经碱雾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由 1 根 17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 1 根 17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甲醛废气采用“碱液喷淋”方式处理后由 1 根 17 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喷锡废气经喷锡降尘塔采用“水洗”方式进行除尘降温后依托就近设置的有机废气处理装置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方式进行处理后,由 1 根 17m 高排气筒楼顶排放;焊锡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方式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  

    (三)严格按环评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置措施。本项目应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措施,生产废水分为七类,包括综合废水、络合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高浓度有机废水、酸性废水、含镍废水和含氰废水,分别经厂区内废水池分类收集暂存后,按上述七类废水分别纳管排入西南 PCB(电路板)制造基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 2 标准后,经专用管道借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排入涪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后排入涪江。  

    (四)严格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处置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底片、废膜渣、废助焊剂、废过滤炭、废过滤棉、废FeCl3废液、废过滤机滤芯、废离子膜、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集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树脂粉(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由市政统一清运。报废铜箔、废铝板、锡渣属一般固废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商收购;废 PP片边角料、废木浆板、生活污水预处理池污泥、生活垃圾由市政统一清运  

    (五)严格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营运期噪声经厂房隔声和减震垫、绿化带隔声、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或不扰民。  

    (六)严格按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将生产区和化学品仓库、辅助用房内的废水收集池、 综合利用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设为重点防渗区,并对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库设置了围堰和收集设施;将一般固废暂存间、锅炉房设为一般防渗区;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GB18597-2001)要求落实防渗措施;  

    (八)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定切实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落实本评价及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九)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在工程营运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响应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要求和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三、项目建设应依法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手续后动工建设。  

    四、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环评报告评估,该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VOCs 1.02t/a、二氧化硫0.31t/a、氮氧化物2.54t/a、烟粉尘1.73t/a;由市生态环境局在关停取缔项目中调剂解决。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要求,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在实际产污前,按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遂宁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请你公司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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