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5年8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5-2391017
地 址:遂宁市西山路228号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射洪市环境应急中心及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射洪市沱牌大道中段安和巷100号B栋建筑 | 遂宁市射洪生态环境局 |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中西部地区三级监测站标准对射洪市沱牌大道中段安和巷100号B幢建筑进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改造提升,主要为具有水、大气、声等检测能力的综合实验室,建成后主要从事监督性监测、环境质量的例行监测及应急监测等。总投资6162.5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 1、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实验废水;项目不新建食堂和宿舍。本项目采用“pH中和+沉淀”工艺,中和+絮凝沉淀池采用酸碱中和+絮凝沉淀工艺,实验室废水经中和处理后,同清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再经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射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运行期间废气主要为酸性废气、有机废气。酸性废气主要来源于萃取配置、检测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酸性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收集后进入“SDG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气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来源于萃取配置、检测等工序,主要污染物为VOCs、三氯甲烷等。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尾气通过楼顶排气筒DA001排放。 3、噪声。本项目产噪设备包括纯水机、超纯水机、压力蒸汽灭菌锅、空调外机各类风机及泵。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置单独密闭房间,尽量远离四周环境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避免不必要的噪声产生。室外产噪设备面向西侧公园,利用建筑物隔声,确保不扰民。 4、固体废物。一般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药品外包装材料、纯水机滤芯等,定期交由能力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实验废液、报废化学试剂、化学品废弃容器、废弃样品、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废SDG颗粒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后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危废暂存间一座,面积约为44.6m2。 |